美兰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告申报表
更新时间:2023-07-24 09:43:50
来源:美兰区卫健委 作者:美兰区卫健委
行政机关 |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记分文号 | 海美卫医记﹝2023﹞1号 |
被记分单位 | 海南省中医院 |
记分决定时间 | 2023年7月7日 |
不良执业行为 | 1、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3、未遵守法律法规任用执业助理医师王丽梅独立从事口腔科执业活动 |
记分依据 | 《海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2年版)》第九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六)项、第十一条第(二)项 |
记分结果 | 记6分不良执业积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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