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27-9/2022-00723 分类: 规划计划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美兰区三江镇 发文日期: 2012年11月22日
名  称: 三江镇2012年民政工作汇报
文  号: 主 题 词:


三江镇2012年民政工作汇报

2012年,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民政局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调压减震”的作用, 解决好弱势群众生活问题。在工作过程中,务必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物资发放到需要的群众手中。同时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份补助都能真正发挥效用,落到实处。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9个村(居)委会, 4636户17330人,其中低保户235户463人,占全镇总户数的5%。另外,优抚对象150人,农村边缘户161户,五保户94户94人,孤儿 5人。发放物资种类有补助金、食用油、大米等多种形式,涵盖了服务对象的食、穿、住等多个方面,确保对我镇的弱势群体提供切实的帮助。

(一)资金补贴与物资发放

我镇发放资金物资主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根据各村(居)委会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在资金物资发放过程中,务必建立完整的台账资料,并在各个村(居)委会进行公示,确保资金物资发放透明、公开,对资金物资发放起到一个监督作用。

1.救灾救济工作

2012年,我镇代发中央、省、市、区四级资金达补助213900元,棉被10150床,运动服15套,米1815袋,食用油2130桶,

月饼342盒,香肠288包

表1.三江镇2012年救灾救济发放列表

序号

拨付单位

拨付对象

拨付内容

拨付时间

备注

01

区民政局

困难户

棉被1000床,大米1500袋

20120104

 

02

区民政局

困难户

食用油1500桶

20120106

 

03

区民政局

优抚对象

香肠288包、米144包、花生油288桶

20120109

 

04

 

边缘户

共计49800元,其中农村边缘户180户45000元,城市边缘户12户4800元

20120113

 

05

中央财政

低保(五保)户

共发放49400元,其中农村低保(五保)户244户48800元,城市边缘户2户600元

春节前

 

06

市政府

低保(五保)户

共发放50900元,其中农村低保(含五保)每人补助244户48800元,城镇低保(含孤儿)补助7户2100元

春节期间

价格调节资金补助

07

区民政局

低保(五保)户

共计63800元,其中农村低保(含五保)每人补助244发放61000元;城镇低保(含孤儿)7户2800元。

春节期间

 

08

区民政局

 

优抚对象(含老党员)中央优抚对象春节补贴360元/人,优抚对象海口市春节补助400元/人,优抚对象海口市物价补贴农村200元/人、城镇300元/人,优抚对象(含老党员)区春节补助300元/人

20120123

 

09

区民政局

优抚对象

棉被150床,运动服150套

20120823

 

10

区民政局

五保户

五保户月饼110盒,优抚对象月饼342盒、食用油342桶、米171袋

20120923

双节慰问

合计

 

补助213900元,棉被10150床,运动服15套,米1815袋,食用油2130桶,月饼342盒,香肠288包

 

2.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目前,农村低保标准为300元/人/月,城市低保标准为390元/人/月。第四季度,我镇城市低保有20户25人,城市低保金支出21123元;农村低保户有215户438人,季支出低保金207588元。另外,五保户94户94人,季支出资金84600元。同时,在国庆中秋“双节”之际,向五保发放“双节”慰问月饼共计110盒。

3.拥军优属工作

我镇共有参战退役人员13人,在革命伤残人员9人,退休遗嘱供养人员1人,在乡复员39人,烈属56人,60岁以上的农村退伍兵27人。在拥军优属工作中,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1)发放“双节”优抚对象月饼342盒、食用油342桶、米171袋,共计发放171人;

(2)张太金医疗救助1户1人,救助资金4000元。

(3)帮助优抚对象冯万金等改造危房7户,投入资金105000元。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2012年。,我镇农村医疗大病救助7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52687.79元。同时,实现了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

5.婚姻登记工作

公开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登记程序规范,材料严密,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24对,补发结婚登记36对,离婚登记10对,出具无婚姻证明9个,查档13个,领证率、发证率、合格率达100%。

6.高龄补贴发放工作

我镇第四季度80岁以上高龄补贴109元/人/月,共518人,共计169386元,90岁以上高龄补贴209元/人/月,共58人,共计36366元,100岁以上高龄补贴609元/人/月,共2人,共计1854元。

(二)基层政权建设

1.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按照区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各村(居)委会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在各个村(居)委会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个别村(居)委会,进行严厉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公开,确保把各村的政务公开栏建设,为群众了解村务政务提供平台,使群众切实拥有知情权、监督权。

2.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民政工作人员充分以“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充实自身业务能力和相关知识。

(1)切实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严格执法、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2)进一步规范完善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办事流程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共同作用,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

(3)严格执法,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被人情、关系所左右,努力用法律法规规范施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全面核查和清理相关人员资料档案

根据市、区民政局有关文件要求,1月份对全镇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核查和清理,准确界定困难对象,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力度,推进分类施保、分类管理,全面提升城乡低保管理水平。城乡低保做到了每月认真审核城乡低保户新增、增加、减少、停发情况,按时报送有关城乡低保报表,确保按时发放城乡低保金及各项补贴。

(二)扩大低保覆盖面,做到底数清楚

扎实开展扩大农村低保的覆盖面,准确核定农村低保扩面人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杜绝 “人情保、关系保”,平均发放低保金等现象发生。

(三)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向困难群体倾斜

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指导思想,我们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的重点,在救助力量上尽量倾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费缺乏。民政工作要经常入村到户,调查研究,现有的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2.工作人员不足。基层民政工作事务繁多,对象多、工作面广量大等诸多难题,现有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3.工作缺少丰富的内涵。2012年,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新时期民政工作要求比,还缺少丰富的内涵。在今后的工作中,民政工作将以创一流,争第一的信心,加强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创造民政工作的新业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民政各项工作

从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出发,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灾害救助、社会救济、医疗救助各方面做到依法办理,过程公开透明,管理有序。

(二)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致力于服务开发建设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居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程序和管理监督,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把财务公开作为重点;

2.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决策权,对涉及村(居)重大事项、重大事务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按要求实行民主决策;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村级各项民主管理制度,重点完善村级民主理财制度,切实加强村务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管理,落实农民群众的参与权;

4.积极开展民主评议,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三)加强规范管理,推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要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大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有效整合民间组织联系广泛、人才荟萃的优势,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四)努力拓展服务领域,加强社会福利工作和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一是结合敬老院的使用,通过对其服务功能和服务方式的强化和转变,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二是继续强化殡葬管理工作,积极推行火葬,巩固火化率,正确引导、依法规范群众丧葬行为,抓好殡葬管理工作;三是按照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及优抚稳定工作。

(五)加强自身监测,为做好民政工作提供保障

民政干部要加强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优质服务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要结合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改进工作方式,立足于“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立足岗位、多做贡献。

三江镇民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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