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海口市美兰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的通知》(美编〔2016〕10号)文件精神,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已完成组建。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即日起启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专用章”。
特此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海口市美兰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的通知》(美编〔2016〕10号)文件精神,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已完成组建。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即日起启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专用章”。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相关文档: |
主办: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5383955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194号 琼ICP备1900212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8000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