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解读

更新时间:2019-09-02 15:08:00   来源:美兰之声  作者:
 

    2018年12月,《海口市美兰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此举意在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让光伏发电真正造福贫困村和贫困群众。


    什么是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怎样分配?如何促进贫困村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这些问题都能在《办法》中找到答案。

 

    明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范围,增加村集体经济。所谓“光伏扶贫”,指的是在光照资源较好的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项目建设。2014年,我国正式启动光伏扶贫试点工作。


    “光伏扶贫稳定带动群众增收脱贫、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成为精准扶贫的有效手段和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式,增强了贫困地区内生发展活力和动力。”目前各地都在探索,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补贴电费结算不及时、电站建设质量不高、后期维护欠规范等。


    对此,《办法》首先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身份”做了明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纳入国家光伏扶贫 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的电站。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光伏扶贫主要有4种模式,即建在贫困户屋顶或者院落空地的户用光伏发电模式,利用村集体土地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模式,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的光伏大棚模式,以及利用荒山坡地建设的大型光伏扶贫电站模式。“相比于其他三种,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模式优势更明显,也是目前国家主推的建设模式。”


    建完后电站归谁所有?《办法》明确规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所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相当于给贫困村增加一个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根据《办法》,光伏扶贫系统年售电收入,全部作为行政村集体经济收益,扣除运营管理费用后,由行政村民主决策收益分配方案,重点向贫困人口、低保、五保、残疾人倾斜。其年度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方案)依据村民意见及村扶贫工作具体情况制定安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收益分配计划及分配使用结果需及时向村民公示, 同时报镇政府及区扶贫办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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