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319703-6/2022-00590 分类: 规划计划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16年06月16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海口美兰区委办公、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2016 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27 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二十一条规定,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和“吃拿卡要拖”为主题,以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以建设党风政风行风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公开透明、反映民意、形成倒逼的基本原则,通过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倒逼中心转作风带民风促社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为海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评价对象

区政府服务中心

三、评价内容

 

       (一)  指标

    紧扣持续纠正“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和“吃拿卡要拖”主题,重点从作风建设、信息公开、履职尽责、清正廉洁、履行承诺、“双创”工作、服务质量等7个方面进行评价。

    1.在作风建设方面,主要评价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市委二十一条规定、区委区政府二十三条规定,反对和纠正“四风”情况;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治理“吃拿卡要拖”和“不干事、不担事”情况。

    2.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评价权力行使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包括采用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应予公开、上级机关要求公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事项信息情况;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信息情况;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

    3.在履职尽责方面,主要评价行政和服务的效能情况,包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完成重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情况;加强效能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情况;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情况。

    4.在清正廉洁方面,主要评价中心及工作人员的廉洁情况,包括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情况;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编制和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防控廉政风险情况;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杜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等享乐奢靡问题情况。

    5.在履行承诺方面,主要评价中心对群众关心和反映问题的回应情况,包括对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利益问题征集群众意见、畅通群众投诉反映渠道情况;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研究解决、及时反馈、作出承诺情况;兑现承诺并公开承诺办理结果、办理并回复群众投诉事项办理结果以及上一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在“双创”工作方面,主要评价中心开展“双创”工作情况,包括机关规范化建设情况;牵头和责任工作开展情况;包点工作开展情况。

    7.在服务质量方面,主要评价工作人员树立为民服务观念、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杜绝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遵守商业道德、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情况;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客户和消费者利益情况;杜绝虚假宣传、恶性竞争、违规收费等问题情况。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为群众满意度测评(含明查暗访)。测评内容由明查暗访和群众测评两部分组成,两者的权重比为 3:7。其中,明查暗访由市效能办组织实施。群众测评则由市统计局负责。群众测评将采取问卷调查和电话访问相结合的方法,问卷测评对象主要针对社会公众进行,电话访问主要针对被测评单位的管理对象(即被测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与被测评单位有上下级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即除管理对象以外,被测评单位职责范围内所服务的人员)进行,由统计部门应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随机从评价对象提供的电话号码或社会公众电话样本库中抽取,依据评价指标对评价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收集群众意见。根据抽样误差与置信度原理,每个被测评单位抽取样本 400 个,其中管理对象 60 个(被测评单位内部工作人员样本10 个,其他管理对象样本 50 个),服务对象 250 个,社会公众90 个。被测评单位需提供管理对象手机号码 200 个,服务对象手机号码 1000 个以及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根据创城工作需要,窗口行业的测评全部采取社会公众问卷测评方式开展。每个行业抽取样本 400 个。主要采取入户(包括企业)和服务窗口随机拦访的方式开展测评。如被测评单位提供的电话样本不足,市统计局将随机抽取社会公众替代。以上测评所抽取的社会公众均由市统计局根据抽样调查原理,按照分层、随机相结合的原理在全市范围内抽取。

五、评价步骤

    按照部署安排、明查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统计分析、通报结果等步骤开展评价活动。

 

   (一)部署安排(2016年6月)。印发评价工作方案,部署

    2016年社会评价工作。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针对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2015年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就今年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工作目标向社会作公开承诺,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和本单位宣传栏向社会公布。在《椰城纠风热线》栏目上线时,将本单位2016年公开承诺、2015年公开承诺践诺情况和评价代表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向群众解答。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让群众充分了解被评单位的职责任务、承诺措施、评价内容以及投诉举报的渠道及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做好参评工作。

 

    (二)明查暗访(20166—7 月)。由市效能办组织市作风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评议代表,对中心规定评价内容、上班纪律、机关规范化建设、环境卫生、2015 年公开承诺践诺情况和评价代表意见建议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三)群众满意度测评(2016 年 8 月—9 月)。市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统计分析(201610 月)。市效能办和市统计局根据群众满意度测评、公开评价得分情况进行统分,得出各被评单位社会评价综合得分。根据各被评单位综合得分情况和被访群众所提意见建议进行统计分析,帮助被评单位发现问题和不足,为被评单位改进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提供参考。

 

    (五)通报结果(201612 月)。以政风进行时海口2016 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特别节目电视直播和印 发通报的形式,公布各类别综合得分名次,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呈送《海口市 2016 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分析报告》。

 

六、结果运用

 

(一)将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三)连续两年综合得分在本类别中排名第一的被评单位,在下一年度免评一次。

 

(四)对综合得分在本类别中排名后五名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由市委相关领导对其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直至建议组织调整。

 

    (五)市效能办向被评单位发送《关于 2016 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反馈的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有效发挥民主监督对改进作风的“倒逼”作用

    (二)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要认真准备、及时向区效能办报送相关资料。公开承诺于2016年6月13日前报送(字数控制在300字内),承诺内容要求围绕评价指标、针对存在问题、反映群众关切、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切实可行。公开承诺应在办事大厅进行公示。自我评价材料包含两部分,包括2015年承诺兑现和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7月20日前报送,要求内容具体、真实客观、数据准确(字数控制在3000字内)。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本单位工作人员手机号码于2016年7月20日前报送,要求体现评价者的相关性、亲历性,主要提供在本单位办理过各类事项的服务对象的电话号码,电话号码一次性报送后不再补充变更。

    (三)开门评价,全程透明。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要坚持开门评价,做到评价方案公开、评价步骤公开、承诺措施公开、评价结果公开,通过公开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增强社会公众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以公开促公证、保廉洁。

 

 

附件: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一(设服务窗口的基层站所)

 

 

 

 

 

 

海口市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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