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4-02-01 16:30:00   来源:美兰区教育局  作者:

    一、转学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于监护人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


    普通高中学生由于监护人跨市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跨市县迁移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学。省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届统招录取分数线。跨省转学的,必须参加外省中考并获得外省普通高中学籍,按与原就读学校同类同级的原则,转入监护人居住地附近的高中学校。

     二、转学原则

    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合理预期。因城区学位十分紧张,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可以接收转入,申请人应合理预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办理转学(不受理海口市内学校间转学、非海口户籍学生转学),申请人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统筹调配。对海口市户籍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学生,申请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则由教育部门根据全市学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配安排学校就读。不服从调配安排的,视为放弃转学。


    教育优待对象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三、转学原则

0

1

提出转学申请:2月1日9时至2月5日12时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向学校提出转入申请。根据平台提示上传户籍、住房、工作等转学申请材料。

“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登录入口“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aikou.gov.cn;海易办APP。

0

2

学校审核:2月20日前



学校审核转学申请材料。符合转学统筹调配的,学校报教育部门统筹。不符合转学条件或学校无学位接收的(本市内或非海口户籍转学),学校要告知申请人。

0

3

教育部门核办:2月21日—2月22日


教育部门核办学校转学名单。根据空余学位完成统筹调配,将统筹结果反馈至申请学校。

0

4

办理转学手续:2月25日前


转入学校通知申请人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四、转学材料

    1.户籍材料。学生及监护人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有效的《海口市居住证》);


    2.住房材料。学生及监护人本市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他合法证明;租赁居住,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


    3.工作材料。监护人在海口市合法稳定就业,提供工作调动手续或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社保等材料。


    五、相关说明

    1.不予办理转学的,不影响申请人在原学校就读的权益,申请人应当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2.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转学工作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申请人如需咨询,可电话联系相关学校,也可拨打市、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扫码查看咨询电话

    六、问题答疑 

    一、申请后,怎样查询转学结果?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因本校无空余学位不再受理海口市内学校间转学的,学校要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查询了解。



二、如果学校无空余学位,怎么办?

因转学插班学位十分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全部接收转入。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接收转入,请申请人合理预期。如果学校无空余学位不能接收的,申请人可继续在原学校就读,原则上不受理海口市内学校间转学。本市户籍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由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学位



三、教育优待对象怎样申请转学?

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由海口警备区受理)、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由海口市公安局受理)、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海口市消防支队受理)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市教育局审批办受理)的教育优待。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申请之后由受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录入者:美兰区教育局]

主办: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5383955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194号 琼ICP备1900212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80002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