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海南省金鹿小区四栋二单元加装电梯批前规划公示

更新时间:2024-08-01 16:00:39   来源:美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

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名称: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中路金鹿小区4栋二单元毛秀梅、李雄等业主

2.建设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中路金鹿小区4栋二单元加装电梯

3.建设项目位置: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中路171号金鹿小区4栋二单元

4.方案审批内容:

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中路金鹿小区4栋二单元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中路171号,楼体为普通一字型。现该住宅楼毛秀梅、李雄等18户业主申请加装1部电梯。经审查:

1)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中路金鹿小区4栋二单元9层,18户业主(一梯两户)共有,合计房产专有部分总面积为1547.82,18户业主签名同意加装电梯,合计房产面积1547.82。核实参与表决加装电梯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本单元2/3以上,且表决同意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占参与表决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3/4以上,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要求;

2)申请业主拟在该住宅楼楼梯间外侧加装一部电梯(无机房),拟加装电梯长2.50米,宽2.20米,二至九层原有楼梯楼层平台外墙开洞口与增加电梯连通;加装电梯增加总建筑面积为83.25㎡,占地面积 9.25㎡;

3)拟加装电梯为钢结构,外立面采用米黄色金属雕花板,造型以及位置与建筑主体相协调,设计单位已就结构安全出具相关说明;

4)拟加装电梯不影响原有楼梯疏散通道,不影响该小区原来的车行道和消防通道。

现按照《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相关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和建议,按程序进行公示。(异议反馈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等材料)。

1.公示主体:海口市美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8月5日20248月13日

3.公示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网站

http://mlqzf.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mlqzwzx@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青年路36号海口市美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邮政编码:570203;

3)意见或建议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随信附带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5.咨询电话:66286525,联系人:工、

海口市美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81




[录入者:美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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