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驻点巡察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共美兰区纪委的项目“驻点巡察工作经费”属于部门项目,由中共美兰区纪委立项及担任实施主体,项目负责人为:陈泽程,联系电话:65336277。
项目资金为500000元,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对我区所有单位进行巡察全覆盖,保障我区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绩效 目标 |
绩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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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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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指标1:2021年区委巡察组开展2轮巡察工作 |
完成巡察 |
巡察完成100% |
巡察进度80-90% |
巡察进度70-80% |
巡察进度未达到70% |
指标2:完成四次巡察工作汇报 |
完成四次巡察工作汇报 |
完成四次 |
完成三次 |
完成两次 |
完成一次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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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指标 |
指标1:驻点巡察工作经费正常使用 |
巡察工作分7组;费用为住宿费、用餐费 |
两轮巡察工作全覆盖 |
两轮巡察工作覆盖80% |
两轮巡察工作覆盖60% |
两轮巡察工作覆盖未达到60% |
指标2:社会公众 满意度 |
社会公众 满意度 |
满意度91%-100% |
满意度81%-90% |
满意度71%-80% |
满意度70%及以下 |
项目总体目标是对我区所有单位进行巡察全覆盖,2021年年度目标是完成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巡察工作。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是按照驻点巡察历年支出情况来设定的,有效衡量绩效的产出及结果,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到位,专款专用。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已经按年初预算情况完成了两轮驻点巡察工作,完成了项目全部开支。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工作按照区委2021年度巡察工作要求进行,包括第十一、第十二轮的驻点巡察工作,进驻我区10个党组。项目支出由区委巡察办呈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中共美兰区纪委财务负责人批示,超过一万元开支报区纪委常委会审议。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50000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5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50000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5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500000元,资金总额-执行率100%。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500000元,财政资金-执行率100%;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省、市、区财务管理规定,及按照中共海口市美兰区纪委财务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会计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管理。
项目按照区纪委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监督,由区委巡察办工作人员监督具体开支情况,领导批示支出后,财务人员执行支出。执行和监督岗位分离,保障项目资金的安全性。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为常规业务工作,未进行项目招投标,未有建设、调整及完成验收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工作业务开支的费用报销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所涉及到的账务,核算站工作人员通过账务核算信息系统进行管理。项目日常开支由区财政局、区国库支付局检查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用于保障区委巡察组2021年区委巡察组开展2轮巡察等常规工作。成本预算时严格估算巡察期间住宿费、用餐费、调查差旅费、办公用品、耗材、电脑维修等项目资金的支出。巡察工作期间住宿费、用餐费等严格执行区财政局财务规定预算,巡察工作中的办公用品、耗材等费用厉行节约,完善资金管理方法,节约项目成本。
驻点巡察工作经费支出符合财政相关制度,基本达到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良好,较好的完成该项目资金的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驻点巡察工作严格执行区委工作部署,驻点小组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在制定来年工作计划时,参照今年两轮巡察工作的开支情况、开支明细、工作任务等,制定更加详尽完善、切近工作实际的项目预算。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预算,严格按照现行的会计管理办法,做到项目专款专用。驻点巡察工作开支的费用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所涉及到的账务,核算站工作人员通过账务核算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本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每个派驻小组支出的办公费及住宿费等,给来年预算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