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共美兰区纪委的项目“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属于部门项目,由中共美兰区纪委立项及担任实施主体,项目负责人为:陈泽程,联系电话:65336277。
项目资金为850000元,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保障对违法违纪干部的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绩效 目标 |
绩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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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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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指标1:信访实名举报案件反馈率 |
信访实名举报案件反馈率 |
91%-100% |
81%-90% |
71%-80% |
70%及以下 |
指标2:节假日明察暗访覆盖率 |
节假日明察暗访覆盖率 |
91%及以上 |
81%-90% |
71%-80% |
7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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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指标 |
指标1:纪检检查工作群众好评度90%以上 |
纪检检查工作群众好评度90%以上 |
好评度90%以上 |
好评度80%以上 |
好评度60%以上 |
好评度60%以下 |
指标2:提升美兰区政治生态全面向好发展 |
提升美兰区政治生态全面向好发展 |
好 |
良 |
一般 |
差 |
项目预期总体目标及2021年年度目标为保障对违法违纪干部的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是按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实际工作需要及资金主要用途来设定的,有效衡量绩效的产出及结果,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到位,专款专用。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对违法违纪干部的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结余资金大部分为留置点相关费用,根据案件办理及开展需要,按实际情况开支。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工作包括了党风政风监督、审查调查、监督检查、信访、案件审理、案件管理、宣教调研、干部监督、留置案件等,开展对我区内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项目支出由各业务科室呈报,分管/协管领导同意,报中共美兰区纪委财务负责人批示,超过一万元开支报区纪委常委会审议。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850000元,实际到位金额850000元,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850000元,全年预算数85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601083.81元,资金总额-执行率0元。
其中: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601083.81元,财政资金-执行率70.72%;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省、市、区财务管理规定,及按照中共海口市美兰区纪委财务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会计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为常规业务工作,未进行项目招投标,未有建设、调整及完成验收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工作业务开支的费用报销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所涉及到的账务,核算站工作人员通过账务核算信息系统进行管理。项目日常开支由区财政局、区国库支付局检查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用于保障区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成本预算时严格估算办案期间住宿及用餐费用、办理案件加班误餐、审查调查相关差旅费、上年度留置案件开支需求等资金的支出。工作期间住宿费、用餐费等严格执行区财政局财务规定预算,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办公用品、耗材等费用厉行节约,完善资金管理方法,节约项目成本。
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经费支出符合财政相关制度,基本达到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良好,较好的完成该项目资金的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但因办案工作不确定因素较多,案件数量不可控,办案人员外出省市县办案开支,留置案件时长与支出情况不确定等,因此项目开支按实际工作支付,资金略有结余。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在制定来年工作计划时,参照近两年项目收支情况、开支明细、工作任务等,制定更加详尽完善、切近工作实际的项目预算。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预算,严格按照现行的会计管理办法,做到项目专款专用。
工作开支的费用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所涉及到的账务,核算站工作人员通过账务核算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本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外出办案、留置案件等工作的开支都符合相关财务规定,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执行情况良好,给来年预算提供了可靠的测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