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区行政区划 (1990.11~2002.12)
更新时间:2019-03-25 14:42:00
来源:美兰区志 作者:
1990年11月15日,国家民政部(民行批[1990]101号文)批复同意成立海口市振东区,为县级市辖区,是当时海口市3个区之一。1991年4月挂牌成立振东区,同时确定振东区行政区域的界线和区机关部门的调整工作,并据此对原振东、博爱、白龙、新埠等区、乡镇进行合并。新的振东区管辖白龙乡、新埠镇和振东、海甸、白沙、人民路、博爱南、和平南、海府路7个办事处,共40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1996年,振东区下辖新埠镇、白龙乡和海甸、白沙、海府、振东、人民路、博爱南、和平南7个街道办事处、50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辖区总面积45.78平方公里。
2001年,振东街道办事处与博爱南街道办事处合并为博爱街道办事处;撤销白龙乡,分设白龙和国兴2个街道办事处;从海府路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域中划出蓝天路(原机场路、机场西路)、西沙路(南航东路)以南部分,增设蓝天街道办事处;并相应调整原辖区6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为47个,撤换原4个村民委员会为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后,振东区辖9个街道办事处、1个镇,共5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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