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海口市美兰区危房拆除重建规划报建审批办法》的解读

更新时间:2023-06-07 15:23:51   来源: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哪些房子适用本办法?

美兰区范围内(不函江东新区),被控规覆盖,建筑层数在3层及以下,有独立明晰的产权证明、用地证明,经质量安全鉴定中心检测属危房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个人住宅。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产权人身份证件和建房申请;2.土地使用证(或资规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3.房产(或资规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中有登记房产信息);4.资规部门认定的用地范围坐标5.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房屋已出现部分倒塌,明显危房的可以仅提供房屋现状照片)6.危房治理通知书;7.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设计图纸和文本;8.其他材料(如:骑楼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危房,设计图纸应通过骑楼专家审核)。

*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按照海口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规定,个人住宅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 50元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到哪里申请

市民可在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自行申请,也可到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36号)8楼行政审批办公室进一步咨询办理

*方案有效期

本方案是为了解决原《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过期后,新的管理办法未印发期间,我区危房重建的困难。新的管理办法印发后,本办法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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