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解读

更新时间:2021-12-08 15:50:00   来源:美兰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哪类人群可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实行“种田得补贴,不种田不得补贴”原则,补贴对象为拥有水旱田承包权且在水旱田种植农作物(粮食作物、木本外油料作物、饲料作物和瓜菜)的农民(含承包户)和农场(国有、集体农场)职工。具体农作物种类由各镇结合实际,在粮食作物、木本外油料作物、饲料作物和瓜菜范围内确定,优先选择粮食作物。

*如何才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1.以耕作种植农作物的水旱田作为申报条件,且享受补贴的对象确保耕地(水旱田)不撂荒,休耕不得超过一年,地力不降低。

2.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补贴。

3.原则上2020年10月初至2021年9月底期间耕作种植农作物的水旱田应视为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时间(具体种植周期由各镇结合发放补贴公示截止时间确定)。对1 年以上(含 1 年)抛荒地(水旱田)、2020年9月1日以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地块(水旱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水旱田)等不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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