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分局开展生鲜灯改造试点工作

更新时间:2023-11-03 11:57:13   来源:海口市美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  作者:

依照总局81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市局工作部署,10月8日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袁崇滔副局长带队,对美兰区试点企业海南省福联顺商贸有限公司鹏晖店开展生鲜灯改造试点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新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袁崇滔副局长为试点企业福联顺超市讲解有关规定,讲解照明灯的相关参数指标要求,现场与后勤维护人员沟通改造事宜。福联顺超市负责人表示立即按照要求对使用的照明灯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指标要求的进行更换改造。




[录入者:美兰区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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