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2019-05-16 16:43:00
发布日期:2019-05-16 16:43:00
时 效 性:废止、失效
(海府〔2019〕46 号)关于废止《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等 2 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9-05-16
来源:海口市人民政府 作者:美兰区政府
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一、2016年2月7日发布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府[2016]1号)
二、2014年7月14日发布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区域划分(修编)的通知》(海府办[2014]14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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