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8024-5/2022-02833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2年08月03日
名  称: 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文  号: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一、提出

  各责任人按照《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的要求,在需要公开的事项信息形成或产生3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开具体内容,交领导进行审批。

  二、审核

  一般程序: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应依据《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收集整理需要公开的信息资料,形成文字材料,报领导审核批准,批准后应于当日内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殊程序:主管领导认为报送审查的事项属重大事项,应通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的,则由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报送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开

  需要公开事项在经过审核批准后,在6个工作日公开。

  四、反馈

  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督促落实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务公开信息目录》以外公开事项的申请。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和申请,收集整理后于3个工作日内报主管领导,办结后于3个工作日内答复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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