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印发的《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海住建规字〔2021〕3号)相关规定,我局拟批建海口市泰和花园3栋2单元加装电梯项目,该项目位于海口市海甸岛人民大道74号。加建电梯位于楼体南侧,总建筑面积57.12㎡,建筑高度为22.65m。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4日)
2、 公示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政府网站
(http://mlqzf.haikou.gov.cn/ ) 、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mlqzjjghs@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群上路62号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70203;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随信附带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336216,联系人:崔 工。
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