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省人民检察院南院宿舍小区A二栋1单元位于海府路99-8号。现该住宅楼1单元苏文军、李鲜梅等14位业主联合申请加装电梯一部。经审查:
1、拟加装电梯的住宅楼产权明晰(申请业主已办房屋产权证)。
2、海口市省人民检察院南院宿舍小区A二栋1单元为9层住宅楼,一层为架空层,2-9层为住宅,共16户业主(一梯两户)。按照提供的申报材料,共有14户业主签名同意加装电梯认定有效。核实1单元参与表决加装电梯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本单元2/3以上,且表决同意的业主人数及专有面积占参与表决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均达到3/4以上,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报要求;
3、根据提供的设计方案,1单元申请业主拟在该住宅楼西北侧加装一部电梯(有机房),拟加装电梯长2.60米、宽2.40米,二层至九层加建2.30米过道与楼体相连接,并通过阳台进行入户,加装电梯增加总建筑面积为76.21㎡,占地面积为7.76㎡。
4、一单元拟装电梯外立面色彩为浅黄色,造型以及位置与建筑主体相协调,且设计单位已出具加装电梯结构安全说明和消防安全说明。
5、拟装电梯不影响原有楼梯疏散。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如无意见反馈,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核发加装电梯规划批复。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3日);
2、公示网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
3、公示地址:拟建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意见反馈需提供反馈意见人有关加装项目房屋权属证明以及身份证件等材料
(2)电子邮件请发送到:mlqzjjt@1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群上路62号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70203;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5、咨询电话: 65336209;65336216联系人:林森。
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