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8024-5/2022-02727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5年11月03日
名  称: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文  号: 主 题 词: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海口市美兰区住建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

事项编码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    非行政许可 □    公共服务 □

事项名称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行使依据

1《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2《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在城市、镇、乡及特定地区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不得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进行临时建设应当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3、《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单位或者个人因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主体

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条件

在海口市主城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

受理条件

1、海口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审批表;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定线作业表(150011000);4、临时加油、加气站项目须提交消防、商务、环保、安监部门审核意见及燃油经营许可证;5、设计方案文本2份及电子件;6、其它(已办房产证提供所有原件核对并留复印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15-12:0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该单位所有事项在此时间段均可受理(星期一、星期五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

办理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村433号海口市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

089865395215 (政务中心电话)089865378201(局办公室电话)089865352922(规划所电话)

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岗位说明

见附件9.1、附件9.2

服务表格

临时建设工程申报审批表》见附件9.3

范例

见附件9.4

常见问题解答

专家解决

监督电话

089868724018963333

在线办理链接

进驻中心情况

实地进驻     联网进驻         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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