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区委研究,决定:
莫 静同志任美兰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
科员,其美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职务、二级主任科员
职级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张裕山同志任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三级主
任科员,免去其灵山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法委员职务,三级
主任科员职级;
黄康宝同志任博爱街道党工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免去
其新埠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宏明同志任海甸街道党工委委员,其美兰区行政审批服
务局党组成员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杨 曼同志任美兰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
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演丰镇党委委员职务;
陈 锋同志任美兰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
其美兰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建维同志任美兰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美兰区计
划生育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蒲合斌同志任白龙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孙寄安同志的美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职务随机
构改革自然免除;
免去王祥坤同志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