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8024-5/2023-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4日
名  称: 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预算公开
文  号: 主 题 词:


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美兰区质监站(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美兰区质监站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美兰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美兰区质监站(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 律、法规、政策、工程技术标准,拟定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 督及备案管理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负责辖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 筑工程、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下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和建设 工程参建各单位(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建设工程的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 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对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五、负责辖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验核、备案管理。

六、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问题责令整改或局部停工,依法对工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和调查取证,并对参建各方不良行为进行记录。

七、负责受理辖区建设工程(在建或保修期内)的质量安 全投诉并督促处理。

八、负责组织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总结、交流 和推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九、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 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生育、消防、综合整治管理等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事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的中介机构 (包括图审、检测、构配件生产企业、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十二、参与辖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十三、完成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区质监站(单位)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区质监站(单位)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质监站(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8.7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48.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48.73万元、上年结转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支出总计348.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8.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0.75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万元,占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3万元,占7.1%;卫生健康(类)支出20.71万元,占5.9%;城乡社区(类)支出282.55万元,占81.0%;住房保障(类)支出14.21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2万元,主要是乡村振兴驻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1万元,人员经费相应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2.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9.55万元,主要是项目调整,科学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2万元,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关于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92.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邮电费。

公用经费10.8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工会经费。

四、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我局无因公出国,所以支出为0。根据区政府安排的2021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主要原因包括:响应政府号召,取消公务接待。公务接待0批,0人。

(二)区质监站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1.因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去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包括我局无因公出国,所以支出为0,根据区政府安排的2020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人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该项预算为零。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该项预算为零。

六、关于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区质监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质监站(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348.73万元。

七、关于区质监站(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质监站(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34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8.73万元,占100%;上年结转1.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0.75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八、关于区住建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质监站(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34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0万元,占55.11%;项目支出 156.52万元,占44.88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0.75 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质监站(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质监站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区质监站(单位)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48.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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