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04-1/2022-04316 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美兰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11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文  号: 海美府办〔2017〕102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海美府办〔2017〕102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区政府领导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冯 琳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兼管机构编制、财政、监察、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工作。

  陈 新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统计、档案、重点项目、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文化体育、旅游、政务、国资、效能等方面工作;协助区长分管机构编制、财政、监察、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档案局、区房屋征收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政务中心、区国资办、区效能办工作;联系国土资源、税务、金融、海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程守学副区长:负责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工作。联系公共安全联动指挥工作。

  符朝阳副区长:负责信访、法制、建议提案办理、应急、外事侨务、教育、民政、安全生产方面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区法制办、区政府督查议案室、区应急办、区外侨办、区调研中心)、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工作;联系驻军、统战、侨联、对台、文联、社科联工作。

  杨柳芳副区长:负责农业、林业、海洋、水务、环保、物价、防汛、防风、防旱、抢险救灾、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海洋和渔业局、区环保局、区物价局、区“三防办”、区扶贫办工作;

  联系三江农场、市菜篮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销、粮食、气象、乡镇企业、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王业民副区长: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区住建局、区住保中心工作;联系桂林洋经济开发区、规划、交通港航、海事、邮政工作。

  李庚副区长:负责司法、民族宗教方面工作;分管区司法局、区民宗局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边检、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李爱国副区长:负责卫生、人口、群众团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区残联、区爱卫办、区妇儿工委工作;联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红十字会、总工会、团区委、妇联、计生协会、关工委工作。

  黄宏春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双创”工作,主持区“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工作。

  邓剑雄副区长:负责社会保障、商务方面工作;分管区人社局、区商务局;联系工商、质监、会展、烟草、盐务工作。

  韩 文副区长: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产业等方面工作;分管区科工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地震局)、区机关事务局;联系能源、工商联、科协、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口岸、民航、电力、电信工作;协助做好美兰机场二期扩建、临空产业园项目工作。

  刘大才副调研员:协助程守学副区长做好市政市容委工作。

  梁其润副调研员:协助陈新副区长做好棚改工作。

  谭显知副调研员:协助做好王业民副区长分管工作。

  陈 雁副调研员:协助做好陈新副区长分管工作。

  黄建义副调研员:负责征地工作;分管区征地办;协助做好和风家园项目工作。

  林涵宇主任:主持区政府办全面工作。

  区长、副区长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区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位领导除上述分工外,均应负责区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政府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行制度。前一位区领导离市执行公务、省市会议有冲突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区领导代行,如后一位区领导也缺位,则顺延后一位区领导代行,依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行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行期的工作,代行领导优先安排参加省市会议。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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