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06-8/2023-00193 分类: 财政公开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04日
名  称: 2023政府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文  号: 主 题 词:


2023政府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第二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区政府办20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区政府办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策事项。

2.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 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 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区政府决定事项、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5.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6.负责市人大、市政协和区人大交区政府的有关建议、

提案办理工作。

7.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的采编、分析、上报工作,管理区

政府门户网站。

8.负责全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运行

和电子政务工作。

10.负责本区相关金融协调、服务工作。

11.负责监督指导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12.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组织编撰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13.负责指导协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和区领导交办的专题性调研,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务信息编撰工作。

14.负责全区国防动员的综合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督

导、文秘服务工作。

15.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收集重要信访信息、处理网络信访、办理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其领导同志转交办的信访事项,调查并参与协调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情况,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16.开展信访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报送信访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要部署、重大项目信访评估意见;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问题就地化解。

17.组织指导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负责复查复核本级政府信访事项;负责特殊疑难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18.负责区政府的公文处理、印鉴管理等日常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单位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政府办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0.1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80.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780.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780.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区政府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0.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1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正常增资,以及新增工作的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8.51万元,占80.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3万元,占5.88%;卫生健康支出71.54万元,占9.17%;住房保障支出34.17万元,占4.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09.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0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类支出增加,其他公用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0.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7万元,主要是聘用人员增加,及新增工作的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68.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4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安排调整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9.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5万元,主要是人员及工资标准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1万元,主要是因为遗嘱供养标准提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与上年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1.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8万元,主要是人员及工资标准变动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50.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9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高。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4.17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正常增资,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关于区政府办20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81.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区政府办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区政府办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2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72万元)比上年减少3.3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车保有量减少1。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3.50万元,与年预算增加3.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自贸港建设工作交流的需求,适当安排接待费以便及时开展工作。

(二)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

五、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资金预算,故数据为零

六、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区政府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政府办2022年收支总预算780.05万元。

七、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2022年收入预算780.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780.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1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以及新增工作的经费

八、关于区政府办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政府办2022年支出预算78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15万元,占71.55%;项目支出221.90万元,占28.4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3.15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以及新增工作的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政府办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6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政府办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区政府主要领导实物保障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80.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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