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1”东湖宾馆防护棚工人受伤事故的执法信息公开
“1.11”东湖宾馆防护棚工人受伤事故已经结案,现将有关执法信息公开如下:
序号
卷宗编号
卷宗名称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行政管理相对人名称
处罚金额
处罚依据
1
03
“1.11”东湖宾馆防护棚工人受伤事故
2018.1.11
2018.4.10
海南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东湖宾馆防护棚建设单位)
23万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
张德波(海南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11051.44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东湖宾馆防护棚监理单位)
3万元人民币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
李春华(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8000元人民币
海口市美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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