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城管委、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区卫计委、美兰消防大队:
根据《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安委办〔2019〕5 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制定方案,做好排查
各镇(街),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琼安委办〔2019〕2 号)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对辖区内涉及使用天然气的企业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安全风险分布情况。深入一线,加大对居民小区、出租房、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使用的燃气管道、燃气器具等设施设备,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二、加强宣传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街),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纸质媒体和电子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天然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演练,完善应急
要建立企地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演练,确保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要点和现场救援基本技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分别于2019年1月30日前将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9 年2 月22日 17:00 前将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报区安委办。各单位开展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列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海口市美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