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82-6/2024-00001 分类: 单位领导;通知公告;通知公告;公告公示;人事信息;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美兰区演丰镇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名  称: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组织部 关于凌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组织部 关于凌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

  根据《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琼组通〔2021〕58号)第十条驻乡镇工作队队长的任免,由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规定,经研究,决定:

  凌  云同志任演丰镇第三批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免去符少飘同志演丰镇第二批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职务。

  各镇第三批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任期从2023年7月起计算。请各镇党委按照《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琼组通〔2021〕58号)文件精神,落实好“一人一档”的要求,做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组织部

2023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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