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82-6/2024-00051 分类: 公文直通车;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美兰区演丰镇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关于 协调演丰镇群庄村委会上陈村民小组退还 海医一附院项目土地款的函》的通知
文  号: 演府发〔2023〕11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关于 协调演丰镇群庄村委会上陈村民小组退还 海医一附院项目土地款的函》的通知

演府发〔2023〕11号

上陈村民小组: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关于协调演丰镇群庄村委会上陈村民小组退还海医一附院项目土地款的函》(美征收函〔2023〕19号),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于2023年7月12日向你村民小组拨付土地款3059102.62元。由于区房屋征收局拨付失误从海医一附院路网项目支出该笔海医一附院地块项目土地款,故该笔资金现不能使用。根据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现请你村民小组将该笔土地款原路退还至区房屋征收局账户,以便推动该项目后续工作。

    如有异议,请向演丰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电话:65743033。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请你村民小组按时原路归还该笔资金。


    账户: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

    账号:266274780942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甸支行

    金额:3059102.62元

    退款摘要:退回VA2Z33F海医一附院补偿款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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