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82-6/2022-01459 分类: 公文直通车   
发布机构: 美兰区演丰镇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22日
名  称: 关于印发《演丰镇2017秋季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演府发〔2017〕156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演丰镇2017秋季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演府发〔2017〕156号

2017秋季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

安全工作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大我镇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保障学校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加强我镇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镇综治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8月28日开始,在全镇集中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集中整治时间

2017年8月28日至9月30日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   

   (一)整治校外学生寄宿站(点)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问题。

   (二)整治学校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三无”食品、伪劣商品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学校及周边各类治安突出问题。

   (四)整治学校周边销售盗版和有害书刊、音像制品以及危险玩具等问题。

   (五)整治学校及周边地区非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包括范围外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电游厅)。

   (六)整治校园欺凌问题。

   (七)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的状况和校车安全管理等问题。

   (八)开展禁毒预防教育“6.27”工程,深入推进禁毒三年大会战。

    通过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文化环境、经营秩序、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办学机构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软硬件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使学生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得到有效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演丰镇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海鹄(镇委书记)  

    副组长:王式波(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邓秋喜(演丰派出所所长)  

            许泽明(治安专职副镇长、演丰派出所副所长)

            王宏伟(演海边防派出所所长)

            林芳发(塔市边防派出所所长)

 员:由综治办、各中小学 、幼儿园、文化站、演丰派出所、演海边防派出所、塔市边防派出所、环卫站、司法所、城市综合执法中队、工商所、食药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式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符进成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开展校外学生寄宿站(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对校(内)外学生寄宿站(点)安全排查整治,并逐一建立工作档案,特别对消防、餐饮等进行专业的检查指导,加强管理,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治,对存在问题特别严重,而且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取缔。同时,组织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到正规的学生寄宿站(点)寄宿;要建立常态化的管理登记工作制度,对各学生寄宿站(点)的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和整治,确实无法整改的寄宿站(点)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要加强学生寄宿站(点)经营行为的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要指导各学生寄宿站(点)做好“三防”工作,设置防蚊、防蝇、防蟑螂和防鼠设施;要加强学生寄宿站(点)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配合单位:各中、小学 、幼儿园、工商所、城市综合执法中队、安监站、食药监)  

   (二)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在全镇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校内饮食店食品卫生监管,加强学校周边饮食生产经营单位、流动摊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查学校周边“炸串、辣条”等“三无”小吃零食,依法取缔学校周边乱摆乱卖非法经营摊点。(牵头单位:食药监;配合单位:各中、小学 、幼儿园、工商所、城市综合执法中队)   

   (三)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对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周边的治安巡逻;指导各学校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确保校园内部安全;要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涉校涉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件建立工作台账,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组织调处化解,坚决防止矛盾激化;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无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有报复社会倾向等各类高危重点人员的排查,建立重点人员风险预警机制,逐一落实教育、疏导、稳控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危害社会的过激行为和极端个人案(事)件;要依托美兰智能化视频共享平台,加快校园视频监控“一键报警”联网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校园治安防控的科技化水平。(牵头单位:镇综治办、演丰派出所、演海边防派出所、塔市边防派出所;责任单位:司法所、各中、小学 、幼儿园)  

   (四)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综合治理。对全镇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文化娱乐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学生进入网吧的管理,重点整治和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音像书刊点等,对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不够取缔条件的限期整改;要坚决查缴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及伪科学内容的各类书刊、卡通画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和危险玩具,努力净化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牵头单位:镇文化站;配合单位:各中、小学、演丰派出所、演海边防派出所、塔市边防派出所、工商所、城市综合执法中队)  

   (五)组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要发挥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牵头单位:镇综治办;配合单位:演丰派出所、演海边防派出所、塔市边防派出所、团镇委、司法所)

   (六)加强学校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对在校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安全问题要进行专项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要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以及重点整治超员、超速、“病车”上路和“黑车”营运等现象,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科学规划设置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和设施,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上下学高峰时段要安排交警、协警维持交通秩序,重要路段、放学时间要安排教师值班;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城区学校要结合实际实行“一校一策”措施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切实落实“护苗队(护导队)”等群防群治措施,实行“护苗绿色通道”、错时上下学、人车分流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等。  牵头单位:演丰派出所、演海边防派出所、塔市边防派出所;配合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城市综合执法中队、司法所、综治办)

   (七)要组织开展禁毒预防教育“6.27”工程。各学校要积极响应全区禁毒三年大会战行动要求,在开学典礼当天,统一组织开展“向国旗宣誓,拒绝毒品”和“学生禁毒签名”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化体系。2017年秋季开学之际,组织开展了参观一次禁毒展览、观看一部禁毒影片、上一堂禁毒课、开展一次禁毒征文比赛、开展一次主题班会“五个一”的活动,实现了禁毒知识教育、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在校学生无涉毒行为、家长禁毒知晓率“四个100%”的目标;各学校要坚持教育为本、以德为先的理念,把毒品预防教育融入日常的文化教学教育、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当中,制定本学期的禁毒预防教育大纲,并将预防教育大纲于9月15日前上报镇综治办,确保本学期保证4堂禁毒知识讲堂、4堂德育禁毒教育;在今年秋季开学之际,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要专门到各学校上法制教育课,通过多种方式, 引导学生“向毒品说不”。 牵头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合单位:演丰派出所、演海边防派出所、塔市边防派出所、司法所、工会、团委、妇联、综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按照各自实际情况和职责任务,制定专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核内容。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门督导组进行专项督查、暗访抽检,及时发现和整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并加以推广。对在整治工作中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和治安案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注重建章立制,实现常态化管理。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制度成果,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收集上报。各单位于10 月 10 日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符进成,电话: 13876180528邮箱:mlqj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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