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5月12日起对我镇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察,并于2021年11月10日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主体责任一贯到底
巡察整改反馈会后,我镇迅速成立了以镇委书记为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主任科员、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纪委书记兼任。在整改过程中,镇委书记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站(所)、村(社区)负责人是整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认真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拖沓。
(二)突出思想引领,不断增强抓巡视整改的行动自觉
自巡察整改反馈会召开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抓不好整改就是失职渎职的使命担当意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机会。我们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暨七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亮思想、摆工作、找差距、明方向,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强化自觉,统筹抓好巡视整改和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主题教育向纵深发展,以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保障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三)强化统筹协调,充分聚焦整改关键环节持续发力
研究制定《中共演丰镇委员会关于落实七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根据此次巡察反馈的18项52个具体问题,我镇认真研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将反馈问题按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理,列出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集中攻坚、立即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创造条件、限期见效;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明确整改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层面”问题。一是分别于2021年组织了24次和2022年组织了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各村(居)党支部通过组织收看庆祝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党史学习教育以及主题党日等活动加深了党员们的思想认识。
2、针对“镇党委和各村(居)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制定演丰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党委委员于2022年3月31日前到村开展宣讲活动,把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持续引向深入。二是我镇近两年通过“演丰发布”共发布56期报道,积极宣传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针对“镇党委在乡村振兴抓产业发展上未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问题。演丰镇党委高度重视专项工作,一是多次开专题会推进专项工作,二是根据专项工作制作镇级资金管理办法,三是按时将专项发展资金拨付到村。四是积极指导村与企业入股合作的方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针对“镇政府未对拨付给村企业的产业扶持资金进行追踪监督”问题。已约谈相关村企业并跟踪问题整改到位。
5、针对“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已结合我镇实际,对有关工作方案重新审视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6、针对“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不实”问题。一是对畜牧站相关从事人员进行谈话,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对标畜禽无害化处理标准,规范建立我镇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该工作提质增效。
7、针对“退塘还林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完成退塘还林工作的再次排查工作,确保无重复补偿现象。二是加强监管。要求做好一户一册登记造册工作,并对业务人员进行集体培训,避免后续监管中再次出现重复补偿的情况发生。
8、针对“共性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自巡查反馈问题后,我镇已不存在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同时申领误餐补贴的情况。城管中队公务车已经落实一车一卡制度,环卫站油卡也已经清退。
9、针对“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端正态度,结合公共工程项目巡察和七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成立镇党委关于七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三套班子成员、各挂点领导、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组员,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10、针对“村级换届选举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一是已于12月2日召开全镇村(居)委会主要责任人离任审计整改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二是立行立改工作已经完成,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如演中村与企业财务纠纷遗留问题已经走法律程序处理。
11、针对“镇党委和各村(居)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问题。一是2021年我镇共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5次,另对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2人次,对违纪党员立案5起;二是已将廉洁谈话列入工程项目管理事项,将之作为开工和验收的必要条件;三是经调研摸排后,建立了《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征地工作经费奖励方案(试行)》、《演丰镇公共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清单点及防控措施》,从制度上明确了关于征拆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工程项目的风险防控等有关要求。
12、针对“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问题。1、2022年1月演丰镇已召开公共工程项目廉政集体谈话会,由镇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其余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在2021年底也开展了谈话提醒。2、2021年10月演丰镇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13、针对“镇纪委监督乏力,斗争碰硬精神不足”问题。镇纪委加强日常监督的自觉性,与各部门开展联动,已加强加大对有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的排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14、针对“镇纪委没有主动扛起执纪职责”问题。一是2021年12月组织镇纪委委员参与区纪委监委举办的美兰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和省纪委监委举办的镇街纪委书记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深化了纪检干部职责和对纪检工作的认识。二是2021年镇纪委均及时的把党员违纪情况和问责情况及时报告给镇党委并存档。
15、针对“警示作用实效不佳,缺乏‘以案促改’意识”问题。一是已于2021年11月16至19日期间组织各村(居)委会书记、报账员以及财政所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吸取个别村委会“白条入账”问题案例教训,提高业务审核能力;二是由镇三资办组织相关人员到有关村委会指导、督促完成整改。
16、针对“村(居)委会落实‘四议三公开’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镇民政办、镇纪委、镇组织办、镇财政所四部门联合于2021年12月30日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四议三公开”检查,此次随机抽查了边海、演中、演海、山尾的“四议三公开”情况,均做到了村级重大财务开支有执行“四议三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栏也及时更新。二是已于2021年11月16至19日期间组织各村(居)委会书记、报账员以及财政所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17、针对“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力”问题。一是镇民政办、镇纪委、镇组织办、镇财政所四部门联合于2021年12月30日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四议三公开”检查,此次随机抽查了边海、演中、演海、山尾的“四议三公开”情况,均做到了村级重大财务开支有执行“四议三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栏也及时更新;二是已建立《演丰镇村居务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政和纪委部门联合定期对各村居监督委员会开展培训和听取工作开展情况。
18、针对“村集体企业监管缺失”问题。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已召集各村委会主任研究、商量村集体企业监管问题。
19、针对“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问题。一是镇党委已经开会,严禁将财政性资金以不合理名义(除上级部门指定)拨付到各村居委会使用。已于2021年11月16至19日期间组织各村(居)委会书记、报账员以及财政所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要求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0、针对“未依规开展救助工作”问题。自巡察反馈问题后,我镇已严格按照《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镇民政办、村委会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必须要求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按照《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审核程序和补助发放标准做好相应的审核和补助发放工作。
21、针对“办公费用等支出过大”问题。已对办公费用报销加强审核,严禁盲目开支。
22、针对“村干部领取误工补助”问题。组织清查各村(居)委会村干部、网格员领取误工补助情况,对存在违规领取的进行清退。
23、针对“村委会巧立名目发放补助”问题。责令各村委会查明巧立名目发放补助情况,对不合理、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清退。
24、针对“重复发放补助”问题。已组织各村委会开展清查重复发放补助情况,对重复发放的补助予以清退。
25、针对“村委会仍存在全员统一定额发放误餐补助现象”问题。今后将严格审核误餐补助发放,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申报。
26、针对“违规报销油料费及餐票”问题。责令有关村委会对连续加油、同日加油问题进行整改,对无情况说明且不合理的加油费报销进行清退。
27、针对“将分内的征(租)地工作‘一包了之’”。我镇已经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明确涉及征收补偿项目由镇政府执行补偿,杜绝整体发包行为。
28、针对“劳务采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问题。一是已经组织培训,通过培训增加了各村居负责人关于劳务采购的业务知识,二是自巡察反馈问题后,我镇未发现各村(居)委会关于劳务采购达到应该公开招投标而未公开招投标的情况。
29、针对“青苗补偿报销不规范”问题。已组织对工作组成员、财务人员等进行培训有关《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以及《美兰区征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青苗补偿报销流程。
30、针对“征地工作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存在使用同日、连日油票报销征地工作经费问题进行核查,对不能合理说明情况的予以清退。二是对个别村委会在征地过程中发放的不合理的征地误工补贴问题进行核查,对不能合理说明情况的予以清退。
31、针对“个别征地项目遗留问题长期未解决”问题。由镇重点项目办工作组加快推进解决个别征地项目遗留问题。
32、针对“违规下达工程项目资金到村(组)”问题。1、已完成《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制定。2、自巡察反馈问题后,镇里已不再将资金拨付至各村(居)委会。
33、针对“存在拆分工程规避审计、未送审计支付全款问题”。1、对今后政府投资实施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海口市美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2、自巡察反馈问题之后,我镇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未发现上述问题。
34、针对“工程项目招标有围标串标嫌疑”问题。一是已将有关公司涉及围标串标嫌疑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二是自查已完成招标工作的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同类问题,如发现同类问题将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35、针对“工程设计不合理,施工偷工减料,工程验收走过场”问题。一是对上述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完善政府工程管理制度,加强设计、监理、验收等过程管理;三是针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的弊病,采取审计验收前介入进行预验收,提前发现问题,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36、针对“美丽乡村建设未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相关项目的情况说明已于2021年8月26日提交巡察组,将要求第三方结算审核单位重新按照实际工程量核算,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进行整改。
37、针对“村(居)委会工程项目开展不规范”问题。
将严格按照《美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工程项目。
38、针对“承包合同条款不合理”问题。村委会已经与承包户重新协商,今后将对承包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核。
39、针对“租金收取不及时”问题。相关村委会已完成应收租金的收缴工作。
40、针对“土地‘三过’清理不彻底,承包合同租期过长”问题。村委会与承包户已经协商。将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加快推进土地“三过”清理工作。
41、针对“财务支出审核不严”问题。一是对上述问题原因进行核查,已经整改;二是加强财务支出审核。
42、针对“现金使用不符合规定,存在大额取现问题”。
已组织“两委”干部进行村级财务制度学习,严格规范现金支取,杜绝大额支出情况。
4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各村委会已于2021年12月底前将所有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入账。今后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44、针对“镇机关党支部过于庞大。镇机关党支部现管理党员93名,应设立党总支”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超50人以上党支部向上级组织申请设立2个支部。已于2021年12月27日成立演丰镇机关第二党支部。
45、针对“各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各村(居)党支部党务工作水平有待提高”问题。会前组织办已将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流程、所需材料分发至下辖党支部,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动作按时按质完成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使得广大党员学习态度再端正、思想认识再提高,进一步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确保组织生活会不出偏差,不走过场。
4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镇组织办工作人员已下村抽查各村(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并针对党课质量不高问题与其一起研究整改。二是2021年10月演丰镇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47、针对“镇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思想认识不端正”问题。根据中共海口市美兰区纪委机关、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组织部、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美组通〔2022〕3 号)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通知书》(美巡办〔2021〕15 号)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经过充分准备,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召开演丰镇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暨七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下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结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形成明确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完成问题整改,及时公开整改结果,主动报告整改情况,以高标准整改推动演丰镇高质量发展。
48、针对“党组织活动有偿化”。一是对党组织活动有偿化再次进行全面自查,要求存在党员活动发放补助的情况的村(居)委会立行立改。二是要强化对党员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党员认识到参加党内活动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党员才有的权利,是职责、任务,增加参加活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49、针对“村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存在材料造假现象,镇党委也没有派人列席指导部分村居的组织生活会”问题。会前组织办已将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流程、所需材料分发至下辖党支部,并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动作按时按质完成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使得广大党员学习态度再端正、思想认识再提高,进一步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确保组织生活会不出偏差,不走过场。
50、针对“上班纪律问题突出”问题。通过加大上班纪律检查,对工作不在岗人员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强化干部遵守纪律意识。
51、针对“党费收缴不严肃”。已严格要求各村(社区)党支部按照党费标准交纳党费。现共收到各村(社区)党支部补缴党费2343元(其中去年下半年补缴的899元党费已上交区委组织部,剩余的1444元为演西村、演中村今年2月才补缴,还未上交区委组织部)
52、针对“镇党委对于各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审查把关不严,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流于形式,培训时间不够,甚至培训结业证书弄虚作假”问题。一是对巡察反馈各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存在的把关程序不严、违规发展党员等情况进行排查,立行立改;二是对村党支部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党务工作处理能力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只是第一步,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和部署,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运用好整改成果。今后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和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我们将以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结合党史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紧盯整改任务,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结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在全力落实问题整改中践行初心使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幸福新美兰贡献演丰力量。
(三)落实主体责任,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发展
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使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5743033。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