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82-6/2022-01276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美兰区演丰镇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05日
名  称: 演丰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文  号: 主 题 词:


演丰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垃圾治理力度,不断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扛起我镇建设江东新区的责任担当,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农村人居和旅游环境,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农村环境卫生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镇政府监管,村(居)委会负责,全民参与,社会监管共同治理环境卫生。各村(居)委会是主要责任单位,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2.镇政府负责监督指导全镇各村(居)的农村环境卫生,保障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运行经费,为各村(居)委会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垃圾屋、垃圾桶),农村保洁劳保用品(口罩、手套、雨衣、水鞋、扫把、铁铲等)和运输工具(手推车、三轮车)等农村垃圾保洁设施设备。

3.各村(居)委会是各辖区的管理卫生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主要干道、村区域和村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的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农村垃圾分类,村庄的保洁、垃圾收集设施设备整理清洁,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等环境卫生系列工作进行直接管理。

4.各村(居)委会要根据镇政府核定的保洁员配置人数,按照《劳动法》相关要求采取劳务用工形式聘用一定数量的保洁员来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

 二、卫生管理

1.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动村民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活动,集中清理房前屋后、村周边的各类垃圾,柴火、粪堆,做好家家户户畜禽圈养工作,做到村庄干净、整洁,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面貌。

2.各村(居)委会要制定符合本村民情民意的村规民约,规定村庄保洁措施、卫生保洁制度、划定农户保洁责任区域、规定“门前三包”责任制,逐步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奖惩措施等,逐步建立科学、规范、严谨的农村卫生保洁制度。

3.各村(居)委会要依照“村规民约”加强农村保洁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村民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村民遵照“村规民约”。

4.各村(居)委会要根据村的主要干道、村区域和周边区域、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保洁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建立常态化清扫保洁制度,确保村庄四周、树林草丛中没有成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村道、公共场所、巷道和村庄空闲地等村庄保洁没有明显垃圾、动物粪便、杂草、杂物乱堆等现象。

5.各村(居)委会要督促农村保洁员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和垃圾收集设施清洁工作,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督促农村保洁员要配合协助镇环卫站垃圾清运队将垃圾倾倒至垃圾清运车上,并将垃圾桶摆放整齐,清理垃圾屋周边环境,定期清洗垃圾桶并保持干净整洁。

6.各村(居)委会要设立垃圾分类减量、环境卫生、环境污染、农户卫生行为、整治口号等卫生宣传栏,强化农户环境卫生意识,督促农户做好各自房前屋后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庭院内外及室内保持感觉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 

三、督查考评

1.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采取联合督查方式,按季度对各村(居)委会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期间各(村)居委会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和分管环境卫生的两委干部参加。考评方案、内容、通报情况具体由镇公用事业中心负责制定。考评存在问题的,各村(居)委会要及时组织整改,全镇排名后三名的村委会,第一次全镇通报批评;连续第二次考评结果后三名的,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及分管环境卫生的两委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连续第三次考评结果后三名的,对支部书记、主任及分管环境卫生的两委干部取消当年个人及单位评先资格。对连续三次考评结果前三名的,对村(居)委会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7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

2.各村(居)委会每月要自行组织本辖区的村庄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保洁员保洁情况、农户卫生落实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或是组织评比

 

制度2019年3月1日起执行。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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