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经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以海口市美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现将《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海口市美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 年 5 月 25 日
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计划
根据《海口市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海审发 [2017]51号)文件的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201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创新型政府建设。
二、总体要求
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政策,全面开展简政放权清理事项大检查,做到全面核查,不留死角;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推行“一窗受理”,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部门多、跑圈多的问题;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全区随机抽查事项100%覆盖,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服务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五个方面19项改革任务)
(一)推进“多规合一”下的简化审批改革
1.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五网”建设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通知》(琼府办[2016]257号)要求,“五网”建设项目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达到压缩审批时间25%以上,削减审批环节15%以上的目标。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政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全年 。
2.结合“多规合一”,进一步精简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巩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成果。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完成时间:全年 。
3.继续推动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级政府服务大厅建设,持续完善大厅功能布局与设施,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完善多级联动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完成时间:全年。
(二)继续做好权项承接、下放工作
4.承接好市下放事项。区直各部门要承接好市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主动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了解和学习事项审批服务需要的技术技能,确保所有下放事项按规定要求平稳过渡、无缝对接。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全年。
5.推进权项下放。积极加大权项下放力度,继续把该放的权力逐步放下去,对下放的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承接单位接得住、管得好。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 ;
完成时间:全年。
(三)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措施,梳清相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
6.各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措施,全面开展简政放权清理事项大检查,做到全面核查,不留死角;各部门在原有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取消、承接、下放、调整等工作,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报送区审改办进行汇总、修订,对清理后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完成时间:2017年6月30日。
7.清理参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格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脱钩和取消指定中介机构服务的决定》(海府[2016]47号),在此基础上,加大对“红顶中介”的破除力度,再次对参与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启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实施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管理。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17年6月30日。
8.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部门要对近年来出台、起草或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核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公布、清理、监管管理,严格行文程序,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变化,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每年进行一次清理。区法制办联合督查、监察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法核备案登记专项检查,实现常态化监管。
牵头单位: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间:2017年6月30日。
9.强化收费事项清理。对是否落实中央、省、市明令取消、停征、免征、减免以及降低收缴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情况全面清查,坚决执行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严禁私设门槛变相收费。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10.清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照近年来中央、省、市明令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查相关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11.进一步清理行业协会。对全区行业协会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各部门(包括下属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法律地位,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实现依法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级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
12.砍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种证明。坚决砍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种证明或盖章环节;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政府服务中心;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
(四)优化服务,最大限度提供便民服务
13.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一体化办理平台。通过完善互联网政府服务门户,逐步健全自然人和法人注册信息、自然人和法人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发布、事项办理的触发、用户互动、过程和结果的查询、服务评价、用户信息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发布,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理流程动态管理、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建立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行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再造,推进政务服务四级联动。
牵头单位:区政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信息中心;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4.试点推行“一窗受理”。政务大厅按照“一窗统一接件、信息统一录入、一窗统一发证”三统一模式,设立统一窗口对外,所有事项均在统一窗口收、取件并录入系统,事项办结后,由统一窗口送达。
牵头单位:区政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各单位;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5.逐步实现网上预约功能。在新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网上预约功能,逐步实现政务大厅业务受理预约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
完成时间:2017年6月。
(五)积极创新,促进监管公平正义
16.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区随机抽查事项100%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总牵头)、区发改委、区信息中心、区法制办;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全年。
17.继续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总牵头)、区信息中心、区法制办、区审改办;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全年。
18.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海口市行政审批系统对接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规范投资行为和市场秩序,释放市场活力。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总牵头)、区科工信局、区政府服务中心、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9.继续拓展完善在线监管平台的后台监管工作。根据省政府2016年9月份出台的《海南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246号)文件要求,继续拓展完善在线监管平台的后台监管工作,创新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巩固提升平台应用,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投资行为和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总牵头)、区信息中心、区政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间 |
(一)推进“多规合一” 下的简化审批改革 | ||||
1 | 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五网”建设项目简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通知》(琼府办[2016]257 号)要求,“五网”建设项目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达到压缩审批时间25%以上,削减审批环节15%以上的目标。 | 区审改办、 区政府服务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2 | 结合“多规合一”,进一步精简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巩固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成果。 | 区审改办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3 | 继续推动四级政务体系建设。加强各级政府服务大厅建设,持续完善大厅功能布局与设施,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完善多级联动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 区审改办、 区信息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二)继续做好权项承接、下放工作 | ||||
4 | 承接好市下放事项。区直各部门要承接好市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主动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了解和学习事项审批服务需要的技术技能,确保所有下放事项按规定要求平稳过渡、无缝对接。 | 区审改办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5 | 推进权项下放。积极加大权项下放力度,继续把该放的权力逐步放下去,对下放的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承接单位接得住、管得好。 | 区政府办公室 | 区级各相关部门 | 全年 |
(三)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措施,梳清相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 | ||||
6 | 各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措施,全面开展简政放权清理事项大检查,做到全面核查,不留死角;各部门在原有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取消、承接、下放、调整等工作,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报送区审改办进行汇总、修订,对清理后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 区审改办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 6月30日 |
7 | 清理参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格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脱钩和取消指定中介机构服务的决定》(海府[2016]47号),在此基础上,加大对“红顶中介”的破除力度,再次对参与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启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实施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管理。 | 区审改办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 6月30日 |
8 |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部门要对近年来出台、起草或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核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公布、清理、监管管理,严格行文程序,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变化,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每年进行一次清理。区法制办联合督查、监察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法核备案登记专项检查,实现常态化监管。 | 区法制办 | 区级各相关单位 | 2017年 6月30日 |
9 | 强化收费事项清理。对是否落实中央、省、市明令取消、停征、免征、减免以及降低收缴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情况全面清查,坚决执行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严禁私设门槛变相收费。 | 区财政局 | 区级各相关单位 | 2017年 6月30日 |
10 | 清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照近年来中央、省、市明令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查相关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区级各相关单位 | 2017年 6月30日 |
11 | 进一步清理行业协会。对全区行业协会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各部门(包括下属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进一步理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法律地位,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实现依法规范运行。 | 区民政局 | 区级各相关单位 | 2017年 6月30日 |
12 | 砍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种证明。坚决砍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种证明或盖章环节;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 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 区法制办、 区政府服务中心 | 2017年12月 |
(四)优化服务,最大限度提供便民服务 | ||||
13 | 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一体化办理平台。通过完善互联网政府服务门户,逐步健全自然人和法人注册信息、自然人和法人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发布、事项办理的触发、用户互动、过程和结果的查询、服务评价、用户信息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发布,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理流程动态管理、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建立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行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再造,推进政务服务四级联动。 | 区政府服务中心 | 区科工信局、 区信息中心 | 2017年12月 |
14 | 试点推行“一窗受理”。政务大厅按照“一窗统一接件、信息统一录入、一窗统一发证”三统一模式,设立统一窗口对外,所有事项均在统一窗口收、取件并录入系统,事项办结后,由统一窗口送达。 | 区政府服务中心 | 区直各单位 | 2017年12月 |
15 | 逐步实现网上预约功能。在新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网上预约功能,逐步实现政务大厅业务受理预约服务。 | 区政府服务中心 | 区信息中心 | 2017年6月 |
(五)积极创新,促进监管公平正义 | ||||
16 | 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区随机抽查事项100%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 | 区审改办(总牵头)、区发改委、区信息中心、区法制办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17 | 继续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 区发改委(总牵头)、区信息中心、区法制办、区审改办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年 |
18 | 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海口市行政审批系统对接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规范投资行为和市场秩序,释放市场活力。 | 区发改委(总牵头)、区科工信局、区政府服务中心、区信息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
19 | 继续拓展完善在线监管平台的后台监管工作。根据省政府2016年9月份出台的《海南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246号)文件要求,继续拓展完善在线监管平台的后台监管工作,创新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巩固提升平台应用,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投资行为和市场秩序。 | 区发改委(总牵头)、区信息中心、区政府服务中心 |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17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