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9319703-6/2022-00587 分类: 规划计划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15年06月29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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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办字【201526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评价目标

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规定、市委二十一条规定、区委二十三条规定,以持续纠正“四风”、整治“庸懒散奢贪”和“吃拿卡要拖”为主题,以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以建立党风政风行风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公开透明、反映民意、形成“倒逼”的基本原则,通过对中心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倒逼中心转变作风带民风促社风,促进中心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美兰政务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和建设“四宜三养”美丽美兰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评价对象

区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及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三、评价内容

    1.通用指标

1)在作风建设方面,主要评价权力行使和公共服务的情况,包括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规定、市委二十一条规定和区委二十三条规定,反对和纠正“四风”情况;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治理“吃拿卡要拖”和“不干事、不担事”情况。

 2)在信息公开方面,主要评价权力行使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包括采用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应予公开、上级机关要求公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事项信息情况;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信息情况;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情况。

   3)在履职尽责方面,主要评价行政和服务的效能情况,包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完成重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情况;加强效能建设,主动、及时、高效为群众服务情况;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情况。

   4)在清正廉洁方面,主要评价中心及中心工作人员的廉洁情况,包括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情况;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编制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防控廉政风险情况;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杜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等挥霍浪费问题情况。

    5)在履行承诺方面,主要评价中心对群众关心和反映问题的回应情况,包括对管理服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利益问题征集群众意见、畅通群众投诉反映渠道情况;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研究解决、及时反馈、作出承诺情况;兑现承诺并公开承诺办理结果、办理并回复群众投诉事项办理结果以及上一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2.专项指标:在服务质量方面,主要评价树立为民服务观念、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情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情况;杜绝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情况;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情况;承诺社会责任,自觉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情况;杜绝违规收费等问题情况。

    四、评价方法

    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内容由明察暗访和群众测评两部分组成,两者的权重比为37。其中,明察暗访由市纠风办、效能办组织实施。群众测评由市统计局负责。群众测评将采取问卷调查和电话访问相结合的方法,问卷测评对象主要针对社会公众进行,电话访问主要针对我中心的管理对象(即中心工作人员及区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进行,由统计部门应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随机从我中心提供的电话号码或社会公众电话样本库中抽取,依据评价指标对我中心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收集群众意见。我中心需提供管理对象手机号码200个,服务对象手机号码1000个,以及我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

    五、评价步骤

    评价活动按照部署安排、明察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公开评价、统计分析、通报结果等步骤开展。

    (一)部署安排(20155月初)。制定评价工作方案,部署2015年社会评价工作。在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针对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2014年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就今年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工作目标向社会作公开承诺,并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根据市工作方案要求,及时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让群众充分了解我中心的职责任务、承诺措施、评价内容以及投诉举报的渠道及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明察暗访(20156月—10月)。由市纠风办、市效能办组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监督专员、特邀监察员、评价代表、行风评议员、媒体记者、服务对象,根据我中心的公开承诺,结合自己日常工作,随机开展明察暗访,了解中心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三)群众满意度测评(20159月—10月)。由市统计局进行社会问卷调查和电话访问。

(四)统计分析(201511月)。由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和市统计局根据群众满意度测评进行统分,得出最后分数。根据群众满意度测评和被访群众所提出意见建议进行统计分析,帮助我中心发现问题和不足,为改进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提供参考。

(六)通报结果(201512月)。市以“海口市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特别节目“电视直播和印发通报的形式,公布综合得分名次,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呈送《海口市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评价结果分析报告》。

    六、结果运用

(一)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评价我中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连续两年综合得分在本类别排名倒数第一,将被全市通报批评,单位主要领导将被约谈。

(二)市效能办向中心发送《关于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结果反馈的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我中心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联系人,有效发挥民主监督对改进作风的“倒逼”作用。

   (二)规范操作,有序推进。认真准备、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公开承诺于2015530日前报送(字数控制在120字内),承诺内容要围绕评价指标、针对存在问题、反映群众关切、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切实可行。公开承诺要在中心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服务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管理对象和中心工作人员手机号码要于2015810日前报送。中心自我评价材料,包括承诺兑现和2014年社会评价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情况,要于20151020日前报送,材料内容要具体、真实客观、数据准确,字数控制在3000字内。

     (三)开门评价,全程透明。坚持开门评价,评价方案、评价步骤、承诺措施、评价结果公开,通过进一步公开民主监督渠道,增强社会公众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以公开促公开、保廉洁。

    (四)严明纪律,确保公正。在评议过程中,切实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和完善评议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工作程序,坚持评议标准,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党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1.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一

       2.社会评价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海口市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

                    20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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