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1
海南省老年优待证核发审批服务流程图
(权力运行流程图)
不予受理或一次告知缺少资料
附件22.2
事项编码 |
46010800MZ-FW-0022-XB0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 公共服务 ■ |
事项名称 |
海南省老年优待证核发 |
行使依据 |
《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工作方案》第二条:凡本省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均可申领优待证,本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埠老年人。 |
办理主体 |
街道办事处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报审批服务表; 2、身份证明。(外埠老年人还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3、一寸正面免冠近期红底相片1张。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 |
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即办件) |
办理部门 |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协办:社会事务办) |
办理地点 |
新埠岛中坡村28号银河酒楼旁 |
联系电话 |
66222321 |
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岗位说明 |
见附件22.1;附件22.2; |
服务表格 |
《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申报审批服务表》见附件22.3 |
范例 |
见附件22.4 |
常见问题解答 |
专家解答 |
监督电话 |
区效能办65380510;区政务中心65391063;街道办事处66222321。 |
在线办理链接 |
略 |
进驻中心情况 |
实地进驻 ■ 联网进驻□ 未进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