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埠岛开发建设的需要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内容,并且充分发挥农民闲置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用,在街道办事处的牵头协调下,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在新埠边防派出所对面建设新的农贸市场,现已建成投入使用。因此,从公告之日起,原新埠农贸市场停止使用,凡在市场内经营的业主和存放的货物限半个月内(即3月23日至4月8日止)自行处理完毕,街道办事处将对市场封存拆除,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自行处理的业主,在市场拆除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海口市美兰区新埠街道办事处
二O一二年三月廿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