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38-3/2022-00777 分类: 公文直通车   
发布机构: 美兰区新埠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2年03月23日
名  称: 关于停止使用原新埠农贸市场的通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停止使用原新埠农贸市场的通告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埠岛开发建设的需要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内容,并且充分发挥农民闲置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用,在街道办事处的牵头协调下,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在新埠边防派出所对面建设新的农贸市场,现已建成投入使用。因此,从公告之日起,原新埠农贸市场停止使用,凡在市场内经营的业主和存放的货物限半个月内(即3月23日至4月8日止)自行处理完毕,街道办事处将对市场封存拆除,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自行处理的业主,在市场拆除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特此通告

 

 

海口市美兰区新埠街道办事处

二O一二年三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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