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新埠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埠街道部门预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埠街道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埠街道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街道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埠街道2019年度部门预算概况
㈠、单位主要职能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3、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4、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5、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10、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风防汛、房屋拆迁、抢险救灾等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埠街道办事处设有党政办、综治办、计生办、城管办、团委、妇联、武装部、纪工委、文化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以及1个直属垂管机构(司法所)和四个社区居委会(新埠社区、新东社区、土尾社区、三联社区)。
第二部分 新埠街道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埠街道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埠街道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新埠街道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45.85千元。其中,收入总计12545.85千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545.85千元、上年结转0.00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0千元、上年结转0.00千元;支出总计12545.85千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45.85千元、外交支出0.00千元、国防支出80.00千元、教育支出0.00千元、科学技术支出0.00千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千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1.06千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千元、卫生健康支出3440.18千元、节能环保支出0.00千元、城乡社区支出136.00千元、农林水支出105.00千元、交通运输支出0.00千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千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千元、金融支出0.00千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千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00千元、住房保障支出438.48千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千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千元、预备费0.00千元、其它支出0.00千元、转移性支出0.00千元、债务还本支出0.00千元、债务付息支出0.00千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千元。
二、关于新埠街道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新埠街道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75.13千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41.89千元,增加66.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75.13千元,占26.90%;外交(类)支出0.00千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千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千元,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994.13千元,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200.69千元,增长11.19%。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1.13千元,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231.69千元,增长22.65%。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0.00千元,与上年2018年预算数相同。
三、关于新埠街道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埠街道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454.45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6932.16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522.29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四、新埠街道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埠街道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0千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千元,与上年预算相同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00千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千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0.00千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67%。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燃油、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千元,与上年预算相同0.00%。
五、关于新埠街道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无专项转移支付,故填报数据为零。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新埠街道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00千元,比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00千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00千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00千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千元,占0.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19年预算数为0.000千元,比上年预算数相同。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19年预算数为0.00千
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新埠街道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新埠街道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12545.85千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千元、专项收入0.00千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00千元、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00千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00千元、罚没收入0.00千元、国有资金本经营收入0.00千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千元、其他收入0.00千元;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0.00千元;债务收入0.00千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5.13千元、外交支出0.00千元、国防支出80.00千元、公共安全支出140.00千元、教育支出0.00千元、科学技术支出0.00千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1.06千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千元、卫生健康支出3440.18千元、节能环保支出0.00千元、城乡社区支出136.00千元、农林水支出105.00千元、交通运输支出0.00千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千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千元、金额支出0.00千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千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00千元、住房保障支出438.48千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千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千元……。新埠街道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12545.85千元。
七、关于新埠街道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新埠街道办2019年收入预算12545.85千元,其中:上年结转0.00千元,占0.00%;经费拨款收入12545.85千元,占100.00%;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1904.78千元,增加17.90%。政府性基金收入0.00千元,占0.00%;专项收入0.00千元,占0.00%。
八、关于新埠街道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埠街道办2019年支出预算12545.85千元,其中:基本支出7454.45千元,占59.42%;项目支出5091.40千元,占40.58%。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1904.78千元,增加17.90%。其中:⒈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5.13千元,占26.90%;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1341.89千元,增加66.00%。⒉国防支出80.00千元,占0.64%;比上年2018年预算相同。⒊公共安全支出140.00千元,占1.12%;比上年2018年预算增加80.00千元,增加133.33%。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1.06千元,占37.79%;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61.49千元,增加1.31%。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40.18千元,占27.42%;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388.83千元,增加12.74%。⒍城乡社区支出136.00千元,占1.08%;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7.00千元,增加5.43%。⒎农业水支出105.00千元,占0.84%;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48.80千元,增加86.83%。⒏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千元,占0.00%;与上年2018年预算减少45.00千元,减少100.00%。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无专项转移支付,故填报数据为零。⒐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00千元,占0.40%;与上年2018年预算数相同。⒑住房保障支出438.48千元,占3.50%;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减少18.22千元,减少3.9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㈠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新埠街道办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千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千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千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千元。
㈡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3月22日,新埠街道办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㈢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新埠街道办四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483.40千元,占35.74%;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663.20千元,增加17.36%。政府性基金0.00千元,与上年2018年预算数相同。政府性基金无专项转移支付,故填报数据为零。
㈣ 机关运行经费
①2019年新埠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765.46千元,占61.90%;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1425.36千元,增加22.48%。
②2019年新埠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25.85千元,占26.51%;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526.55千元,增加18.81%。
③2019年新埠办村居委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54.54千元,占11.59%;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减少47.13千元,减少3.14%。
财政拨款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总共12545.85千元,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1904.78千元,增加17.90%。
第四部分 街道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新埠街道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街道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仅对安排资金的科目进行说明,下同)
1.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9年预算安排12545.85千元,比上年2018年预算数增加1904.78千元,增加17.90%。2.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同。其中:
(1)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2)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其中:
①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②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4)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7)其他收入:指单位获得的捐赠收入和差别电价收入等其他收入。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3.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指单位收回国内贷款、国外贷款、国内转贷和国外转贷等其他财政贷款本金收入。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4.债务收入:指从国内或国外取得的债务收入。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5.住房补贴资金:指财政部门从财政性专户中安排给单位,用于住房补贴的资金。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6.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7.转移性收入:即上年结余结转,指单位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结转。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二)支出情况
1.支出功能科目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街道办事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3375.13千元,比上年2018年增加1341.89千元,增长66.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运行的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1994.13千元,比上年2018年增加200.69千元,增加11.19%。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离退休经费。2019年预算安排4741.06千元,比上年2018年增加61.49千元,增长1.31%。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医疗卫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2019年预算安排3440.18千元,比上年2018年增加388.83千元,增长12.74%。
2.支出类别类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7454.45千元,比上年增加633.58千元,增长9.29%。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指用于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2019年预算安排6744.19千元,比上年增加917.29千元,增长15.7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2019年预算安排63.20千元,比上年减少8.51千元,下降11.87%。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学金、生产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576.20千元,比上年2018年增加59.97千元,增加11.62%。
④分流人员:指用于在机构改革期间,提前退休、离岗等分流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0.00千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9年预算安排5091.40千元,比上年2018增加1271.20千元,增加33.28%。其中:
①专项业务类:指部门为履行职责职能,发生的用于本部门系统内的运转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3393.40千元,比上年2018年增加232.20千元,增加7.35%。
②发展建设类:指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在专项业务类项目之外发生的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安排1090.90千元,比上年增加431.40千元,减少65.4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