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91-4/2022-00523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美兰区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01日
名  称: 区卫生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1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
文  号: 主 题 词:


区卫生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15)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15)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

  填表日期:201410

事项编码

46010800WS-XK-0004-A00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    非行政许可 □    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

行使依据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条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办托儿所、幼儿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保健合格证书。

办理主体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局

受理条件(必备材料)

申报者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海口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2、各项卫生保健制度或执行情况说明

3、保健人员毕业证书(医护师还需要执业证书)培训证复印件

4、卫生保健设施清单

5、工作人员花名册及健康证明书

6、卫生保健指标完成情况表

备注:新开班幼儿园仅提供15项材料。

收费依据和标准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局

办理地点

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美兰区晋江村433号)

联系电话

0898-65236218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4.1附件4.2

服务表格

《海口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见附表4.3

范例

见附表4.4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市效能热线963333;区效能办65380510;区政务中心65391695

在线办理链接

进驻中心情况

实地进驻     联网进驻 进驻 


附表4.1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局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审批服务流程图

(权力运行图)
































附表4.2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许可岗位说明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尹四兰


2

审核岗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陈杰

刘春媛

6个工作日

3

审批岗

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詹少环

1个工作日

4

制证岗

登记许可结果,并根据结果制作证书,送达申请人

尹四兰

1个工作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5383955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194号 琼ICP备1900212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80002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