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91-4/2022-00519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美兰区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01日
名  称: 区卫生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16)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文  号: 主 题 词:


区卫生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16)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局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信息表(16)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事项编码

46010800WS-FW-0002-A00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    公共服务■

事项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

行使依据

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

二、签发细则(三)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1、 审核申请材料:(1)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2)婴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刊载作废声明的《海南日报》一份。(4)首次签发申请材料及病历首页复印件(80g/m3A4纸,盖原签发机构公章)。

办理主体

区卫生局

受理条件(必备材料)

申报者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海口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报审批服务表》。

2、婴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和婚姻关系证明 (《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首次签发登记表、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的复印件;变更婴儿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提供亲子旁证或户政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更改证明

3、刊登作废声明的《海南日报》一份。

收费依据和标准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局(协办:海口市美兰区卫生监督所)

办理地点

美兰区政府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美兰区晋江村433号)

联系电话

0898-65236218

权力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8.1附件8.2

服务表格

《海口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报审批服务表》见附表8.3

范例

见附表8.4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市效能热线963333;区效能办65380510;区政务中心65391695

在线办理链接

进驻中心情况

实地进驻 ■    联网进驻 □ 未进驻 □


附表8.1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局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审批服务流程图

(权力运行图)




























8.2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事项岗位说明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承诺期限

1

受理岗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尹四兰


2

审核岗

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蔡晓晴

8个工作日

3

审批岗

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王贤华

1个工作日

4

制证岗

登记许可结果,并根据结果制作证书,送达申请人

尹四兰

1个工作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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