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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515-5/2022-00679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美兰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名  称: 美兰区商务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文  号: 主 题 词:


美兰区商务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作风建设,致力打造效能商务、法治商务和阳光商务,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能,提供优质服务。全面履行商务管理和服务职能,对商务行政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为基层、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协调服务。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备案事项,按国家商务法规规定的时间办理;没有规定的,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资料不全的,补齐办理;情况不明的,3天内予以答复或办理。

酒类流通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登记。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我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备案,告知理由。

二、严肃工作纪律,树立商务新形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一经发现违纪现象,将按机关管理制度惩处。坚持工作人员去向告示制,凡需参加会议或因公外出,确需离开工作岗位者,必须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并在告示牌上标示后方能离岗。

三、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商务法规政策,加大商务执法力度,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酒类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管理,完善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四、继续实施民生工程,扩大消费。严格执行国家扩内需、促消费政策,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不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索、拿、卡、要,做到廉政勤政,努力形成“团结、务实、清廉、高效”的工作作风。

六、实行责任追究,接受社会监督。局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商务局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98-6532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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