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515-5/2022-00637 分类: 其他信息    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美兰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12年03月26日
名  称: 打击拦海村生猪私宰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阶段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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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拦海村生猪私宰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阶段性总结

 

 

为有效地整顿和规范定点屠宰市场,打击拦海村生猪私宰行为,提高“放心肉工程”质,我区专门制定了打击拦海村私宰行为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缴获生猪一车19头,货值3万元,罚款1000元,查没私宰肉35公斤,拦海中村227号再没有接到投诉,发放张贴宣传单100多份,悬挂横幅10多条,私宰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1、成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执法队伍。我区从区商务局、公安分局、交警、政法委、动检分站、人民路街道等相关单位抽调40人组成联合小组专门负责打击私宰工作,提高了执法效率。

2、责任分工,分工不分家。我们根据任务轻重缓急,将40人的执法队伍分成4个工作组,即私宰点和路上打击组、市场打击组、宣传工作组、群众工作组,明确各个工作组的任务和职责,在工作中相互激励,相互促进,遇到关键问题时又可以合为一家共同面对。

3、启动24小时打击机制。执法小组全天候随机出动,无定时及不定地点,随时对拦海村的生猪私宰行为或销售私宰肉进行打击,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们共没收生猪19头及猪肉35公斤。

4、实行全方位多领域的综合整治办法。本次专项活动采取路上堵、村里打、市场查等方法全方位进行综合整治,路上堵,就是让执法人员堵住拦海村的2个出入口及沿海甸岛的世纪大桥、人民路、和平桥、海新大桥等4条路段;村里打,就是对村里的私宰户白天黑夜进行轮番打击;市场查,就是对市场,特别是沿江三农贸市场的私宰肉进行查没。

5、整治猪肉的消费终端。卫生、工商、检疫、教育等部门加强了对学校、大型餐饮酒店、单位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了猪肉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场。另外,农贸市场也建立了肉类管理责任制,对私宰肉销售者也采取了严厉措施,在沿江三农贸市场今年取缔了五个私宰肉经营摊位。

二、存在问题

1、没有商务综合执法队伍

由于区没有成立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不能对私宰行为进行常态管理,致使私宰行为打一阵好一阵,一停下来就死灰复燃。

2、法制不健全

由于私宰行为当事人没有负刑事责任,虽然货值5万以上,可按非法经营罪论处,但由于没有记录,口说无凭,难于定罪,使得他们有恃无恐,甚至暴力抗法,不开门给执法人员检查,有猪也拿不出来。

3、体制有障碍

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管人管事相分离的现象,私宰行为的管理责任在区里,但打击私宰的主要力量公安、工商、动检的人事管理权在市里,协调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4、只“打”不“疏”

拦海村的私宰户几乎是农民,周边的土地已征用完毕,失地农民靠杀猪销售猪肉过生活,是部分家庭的谋生手段,由于我们对打击私宰户和人员疏导分流的关系上处理欠妥,没有解决好相关人员分流安置就业等问题,所以打击收效甚微。

三、几点建议

1、采取措施,疏导现有生猪私宰从业人员分流,转产就业。除采取高压打击情况下,市区两级政府对主动放弃私宰人员适当给予奖励,采取就业前免费培训,并推荐就业或从业公益岗位,另外,对销售私宰肉者采取教育引导,认真解决市场猪肉配送、加工质量等问题。必要时,在拦海村周边增设一个生猪屠宰加工场所,以满足拦海村及周边农村屠宰的需要。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私宰人员。对通过教育、引导仍执意从事私宰的有关人员,打击要从重从快,对情节严重者要绳之以法,走司法程序,不能以罚代刑。对屠宰大户要派公安人员上门谈话取证,达到一定量的,可以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3、坚持随机打击机制。做到坚持不懈地巡查,做到全天候随机出动,随时对拦海村私宰行为进行打击,要求市府配置我区固定的人员有公安2名,交警1名,专门参与负责打击私宰工作,使随机打击机制落到实处,提高打击效果。或者交警部门把抓猪车纳入常态管理,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可及时报商务部门处理。

4、完善实施细则。市府可根据《食品安全法》抓紧制定单位、酒店采购不合格肉品的处罚规定,使打击生猪私宰的行为有法可依。

5、加强对猪源的管理。拦海村的私宰生猪大部分来自罗牛山养猪场,我们最近缴获的19头生猪就是来自云龙镇罗牛山养猪场,希望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避免生猪流入私宰户手中。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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