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515-5/2024-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美兰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商务局关于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储备项目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商务局关于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储备项目的通知

美兰区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现开展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方向: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5个方向。

(二)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直接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具体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三)支持标准:

1.贷款贴息标准。对于项目建设期内从境内银行取得用于设施设备投入的1年期以上贷款,给予不超过3年的贴息支持。贷款贴息补贴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执行。扶持方式为事后奖补,奖补资金在企业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后兑付。

2.直接补助和以奖代补标准。单个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设施设备金额的40%,扶持方式为事后奖补,补助资金在企业实现承诺目标后兑付。

单个项目只能采取一种扶持方式。县域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已建、在建或拟建且未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项目建设时间:202211-20251031日完成实施且通过验收。

(三)项目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申报流程

(一)各镇应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要从“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兑现。

(二)项目申报企业填报《海口市美兰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储备项目情况表》(附件1)。

(三)区商务局根据企业所报项目情况表对已建、在建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于2024228日前可竣工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要求直接申报资金补助;对于拟建或20242月以后竣工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储备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2.申报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据实填写《海口市美兰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储备项目情况表》,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mlqswj@qq.com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冯辉,13976633825

申报咨询电话:赵子毅,13976636280

附件:1.海口市美兰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储备项目情况表

2.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建立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3.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海口市美兰区商务局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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