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海洋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受理编号【2017】209号)情况公开
对信访件事项“海口市南渡江出海口(新埠岛附近〉金水门海鲜大酒楼, 长期将店里的污水废水往江里排,对海水污染严重。”我局于2017年9月15日进行办理,9月15日16:00,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曾柱带领执法人员颜礼强、黄武等人亲临一线进行调查了解。该酒楼巳开张,该酒楼环境影响登记表巳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201746010800000354。原不够完善的隔油设施巳新建完善,周围没有发现有偷排漏排的管线。
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如下:
(一)海口市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4月27日对海口美兰金水门江边海鲜酒楼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经营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巳于2016年4月18日做结案处理。
(二)在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下,该酒楼于2016 年7月开始动工建设污水收集池,8月上旬工程竣工并使用。
(三)环保部门于2017年8月13日依法责令该酒楼3日内停止经营,关停整顿,待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和污水排放去向明确后再恢复营业。
(四)针对新埠岛江边片区没有污水管网问题,美兰区政府正计划由设计部门编制《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新埠大道至西苑路污水管网整治工程》方案,待评审会审定后,将逐步推进建设。
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