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深入
开展“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生态文明乡镇”的创建工作,现
将《关于深入开展“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深入开展“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海环自字[2012]202号)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转发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深入 开展“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生态文明乡镇”的创建工作,现 将《关于深入开展“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深入开展“海南省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 (海环自字[2012]202号)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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