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06-8/2023-00073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名  称: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一、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制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栏;发动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参与自贸港政策知识竞赛线上答题活动、海南省第十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2022年海南省“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线上答题活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线上答题活动,每天按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2. 区域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为确保美兰区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我局草拟了《海口市美兰区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并由美兰区政府印发实施,各责任单位根据方案分工持续跟进各项工作。目前,美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及数据系统填报工作已完成,汇编资料册已于11月15日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进行考核。

  1.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效能

    严格执行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审查程序,严守生态红线,从源头控制好污染源。截至2022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评11件,特殊时段施工审批247件,登记表备案245件,排污许可9件。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督促相关的养殖户按水产养殖规划要求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落实水产养殖建设项目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养殖尾水按照《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DB46/T475-2019)》达标排放,对照水产养殖名录对辖区四个镇开展水产养殖备案宣传督促工作,完成全区水产养殖户备案196家,确保产业有序发展。

    根据《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执法协作配合制度》要求,深化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制止,及时消除环境违法隐患,切实提高执法效能。2022年完成移交线索26宗,处理15宗,处罚3宗。

  2. 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

中央环保督察自建污水工作我分局共计向执法部门移交生活污水排放线索6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开展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完成整改名录内39家企业的纳网、安装出水计量器、水质检测和设备正常运转等检查整改工作,在期限内出色地完成了督察组及省水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同时我分局通过专项整治举一反三,摸排出辖区内43家自建污水企业,不定期随机检查,该巡查工作持续推进中。

入海排口水质监测。美兰区现有16个入海排口,根据2022年10月出具的检测报告:16个入海排口水质均达标。根据市审计局报告要求,新增13个入海排口水质监测工作,于11月17日完成水质采样工作。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除2排口污水未采样,其余11个排口水质达标。

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加强辖区内3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巡查和清理工作,2022年共计开展巡查工作55次,环境卫生清理6次。海口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结果为:2022年第三季度美兰区3处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全部达标。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20年3月我分局代拟并通过区政府印发制定了《海口市美兰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以村委会为基本单位,对疑似黑臭的水体进行现场核查,完成全区59个行政村(居)黑臭水体的排查工作。2020年年底确认美兰区黑臭水体14条,其中2000平方米以上的3条农村黑臭水体已纳入国家监管清单,优先整治2000平方米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定为福创溪芙蓉河段。我分局联合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通过控源截污、收集处理、清淤疏浚、开源引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等方式,使得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2022年10月已完成福创溪芙蓉河段黑臭水体整治,并已向上级单位提交黑臭水体验收销号材料。以村委会为基本单位,对疑似黑臭的水体进行现场核查,完成全区59个行政村(居)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工作。

排污许可审批工作。2022年完成排污许可审批9件(首次申请4件、重新申请2件、变更2件、延续1件、注销0件),确保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力度

美兰区1-12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AQI≤100的天数)96.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8;其中细颗粒物(PM2.5)14.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26微克/立方米,臭氧(03)13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02)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为0.8微克/立方米。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市四个区及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中排名第四。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22年1-12月,出动304人次完成辖区内142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巡查工作,督促4家年销量2000吨以下的油品经营单位开展3次油气回收设施安装改造与在线监测联网,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符合排放标准。

严格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各镇街在辖区内积极开展巡查和多种形式加大秸秆垃圾禁烧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加大签订禁烧承诺书、保证书回头看的督办力度,有效防止露天焚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分局积极开展大气工地扬尘巡查工作,并督促协调各镇街、市综合执法局美兰分局、区环卫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做好近期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截至目前,美兰区共出动执法车辆进行广播宣传1784车次,11706人次,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监管80次,发放宣传手册、资料、传单8735张,努力营造“秸秆禁烧,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加大全区危废产生企业的检查力度,完成90家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评分工作,建立详细问题清单,督导危废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及时完成整改工作,确保危险废物得到规范安全处置。今年以来共出动240人次,完成全区22家重点产废企业单位抽查,检查覆盖率100%。

全面开展“禁塑”宣传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各镇街共出动2293人次,发放禁塑宣传册、宣传海报2705份,发放禁塑调查问卷538份;组织禁塑主题宣传活动26场。对照《海口市禁塑工作突出问题清单》完成第二季度海南省禁塑评估的重点行业场所“回头看”,强化督导检查,落实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全区各镇街执法中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086人次,累计完成2051家次农贸市场、餐饮店、小型超市和商铺等场所检查,立案查处96宗,罚没款30.18万元,公开曝光2起;严厉打击不法经营活动,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取缔。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保工作

美兰区隔离酒店已全部撤点,4家隔离点污水处理厂恢复日常运作。省厅、市局疫情防控要求,由消杀组完成消杀工作后做好隔离酒店撤点工作。

2022年,我分局共计抽调6人支援美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其中抽调到美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1人,抽调到美兰机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值班3人,抽调到疫情防控应急组工作抽调2人。同时,每天轮流抽调10人支援街道社区核酸检测点位信息录入工作,抽调8人支援乡镇核酸检测点位信息录入工作,截至12月,共计607人次到博爱街道、人民街道、海甸街道和海府街道等地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信息录入工作;共计576人次到各镇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信息录入、隔离酒店防疫工作。

(八)档案归档工作

历年公文档案整理移交工作目前已完成2021年度公文档案筛选、收集、分类工作,进入档案信息对照录入和编号装订的环节,待档案馆审核后,完成档案交接工作。

(九)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生态环保宣传工作

根据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设工作计划,积极组织策划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了13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包括环保进社区、“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禁塑”宣传等活动。通过丰富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方式,结合社会文明大行动和“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等重要活动。

(十)助力脱贫巩固乡村振兴

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严格动态管理,提高台账质量。开展对扶贫材料的全面信息校对,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对照扶贫手册逐项完善扶贫APP信息。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内生动力。将《海南省精准扶贫政策到户口袋书》发放到相对稳定的脱贫户并进行宣讲,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递正能量,激发脱贫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我局帮扶贫困户共4户,已全部脱贫,1户为稳定脱贫户,另外3户为巩固户。

(十一)开展“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

结合我分局实际,制定“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确保“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有序开展。截至目前,举办“能力提升建设年”培训共7场,其中,举办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2场

(十二)完成2021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填报

2021年度环境统计年报涉及美兰区企业共29家,其中,工业园23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6家。通过组织企业培训、及时沟通、认真审核等方式方法顺利完成2021年环境统计年报填报工作。

(十三)开展核与辐射巡查检查工作

检查辖区核与辐射单位74家次,积极配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核与辐射企业的监管,推动规范化管理,督促企业自身落实辐射安全风险防控和辐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十四)强化环境监管,及时移交环境违法线索

结合“双随机”检查,对辖区内企业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受理12345热线办件210件,移交案件线索25 件。完成辖区企业应急预案备案141家。

(十五)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完成美兰辖区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22参评企业材料汇总、上报。经上级部门考核结果(第一批)显示,环保诚信企业8家,占比36.3%,环保良好企业14家,占比63.6%。

(十六)开展禁塑工作

一是开展了现场禁塑督导检查工作,累计现场督导检查146次,抽查了包括五贤社区、美苑农贸市场、振兴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场所二是积极协调各部门开展禁塑宣传截至目前各街道办共出动2293人次,在菜市场、沿街铺面、小区和公园等现场发放禁塑宣传册、宣传海报2705余份,发放禁塑调查问卷538份联合各镇街开展“禁塑我参与,绿色伴我行”、“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等禁塑主题宣传活动共26场三是美兰区各镇街执法中队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970人次,累计对农贸市场、餐饮店、小型超市和商铺等场所检查2164家次,立案查处108宗,罚没款31.99万元,公开曝光2起

二、亮点工作

(一)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美兰区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通知》要求,落实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起草工作。我分局自2022年11月16日起收集各单位各部门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形成区级生态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情况报告,并于12月9日提请区政府向区人大汇报。

(二)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案

根据市级“十四五”大纲目标指标,辖区委托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2020年10月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共开展3轮资料收集,于2022年3月通过区政府专题会议,并根据与会领导及参会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内容,持续形成美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8月31日印发《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六大发展目标,提出9项重点任务,规划29个工程任务,作为“十四五”时期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及建工验收

美兰区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共涉及2个镇2个行政村56个自然村,根据实际调整,纳入治理的为48个自然村。截至12月,美兰区已完成2022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治理2个行政村,治理率100%;完成自然村48个,治理率100%。2022年11月,我分局会同大致坡镇政府、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及专家组率先完成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助力“两山”基地申报

坚持以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探索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路径,坚定践行“两山”理念,助力演丰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申报工作,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推动美兰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三、存在问题

美兰区2022年目标值为14.4微克/立方米,实际(PM2.5)累计浓度为14.6微克/立方米。其中主要问题为工地扬尘类                                                                      污染问题反复,存在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土方施工无围挡、未湿法作业等问题。警示检查组多次反映,海甸岛恒大美丽沙工地外围存在问题较大,整改不力,对美兰区空气监测子站造成较大影响;且海南大学校区内工地大拆大建,工地扬尘也是导致PM2.5、PM10等污染物指标数据上升的原因之一。

四、明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好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加强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要点,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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