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906-8/2023-00025 分类: 规划计划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17日
名  称: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局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紧密围绕助力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目标,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坚持生态优先,环境综合治理,推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协调推进。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工作部署安排,我们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全局勠力同心,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我局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新晋预备党员3名;1月1日-11月15日,美兰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位列海口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完成较好。

(一)着力深化政治思想认识夯实党风廉政之基

局党支部全面动员部署,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和支部规范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加强理论学习武装,不断锤炼政治品格,提高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筑牢思想根基。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精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项活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党史学习教育书记讲党课和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积极组织党员收看《永远跟党走》、《作风整顿建设面对面》、《党课开讲啦》等电视专栏节目。截至2021年12月,局党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15次;现场参观体验学习3次;党史专题党课宣讲6场次,共计整理整顿建设突出问题26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截至目前,进行谈话提醒10人次。

(二)着力配合机构改革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连续性

继续配合做好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理清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分工,责任到人,保持队伍稳定,理顺上下关系,同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事项梳理监督工作,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

1.持续完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深入研究分析“十四五”时期环保领域工作形势,做好“十四五”规划生态环保方面研究论证工作;根据市级“十四五”大纲目标指标,持续形成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我分局草拟《海口市美兰区关于贯彻落实<海口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相关实施方案>的细化措施》,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审议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及区委常委会,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着力强化日常环境监管,稳步提升环境质量

1.厚植环保理念,助力绿色发展创建一是春节期间,我局积极开展美兰区禁燃烟花爆竹工作,共出动205人次对辖区各公庙、重点路段等地进行全面的巡查督查工作;二是区禁塑办成员单位在农贸市场、商铺、大型超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机关食堂、居委会等场所开展禁塑宣传活动338次;举行600场校园主题班会教育活动,参与人数约20000人次;对志愿者开展禁塑类相关培训场次计244场,总计受益人数约7480人;区新闻中心通过海南日报客户端、海口日报、南国都市报、海口电视台、海广网、南海网等各级本地主流媒体共计报道我区关于禁塑的新闻稿件27篇次;出动工作人员5482人次对辖区超市、商场、学校、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禁塑工作,共发放禁塑宣传材料近35050份,环保购物袋近12000个;配合市商务局,协调辖区主城区13家农贸市场入口处投放免费领取降解袋机器,目前共投放使用33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辖区中队出动9247人次2263车次对 农贸市场 、餐饮店、小型超市和商铺 等3140 个场所的禁塑替代品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340个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的问题并现场劝导整改;海甸市场监督管理局禁塑出动2970人次,检查企业2475(家次),立案查处8宗,处罚金额13000元,涉案货值1531元(查扣物品48箱)。

2.畅通环评通道,严把项目审批关落实“多规合一”,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严格执行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审查程序,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下放行政权项》的有关规定,严把环评审批关和项目选址关,从源头控制好污染源。2021年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8件;特殊时段施工审批355件,登记表备案126件。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窗口受理、网上审批,彰显环保行政审批事项按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落实《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放管服、效”工作改革,简化审批流程,落实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制,压缩审批时限。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3.多措并举,提高投诉举报处置实效。12345热线、微信、省信访系统等投诉共计229件,处理率100%。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宗,下达行政处罚1宗,罚款26.7万元。

4.严格落实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辖区内有3处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我局工作人员按时完成每月水源保护区巡查监管工作。三江镇委托第三方管理三江墟地下型饮用水源,进行实时监控,安装24小时自动投药消毒设施消毒,确保水质达标;灵山镇政府根据村庄人口增长及规划调整等因素对饮用水源规划调整,目前已完成初步报告,待审核确定最终定稿后,向区政府提交申请;大致坡镇凤潭水库周边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土建已全部完成,但部分尚未通电。现定期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

(五)着力狠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1.迎难而上,敢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止至2021年12月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推进。我区大致坡镇2019年开工的10个自然村农污项目建设土建部分已全部完成;三江镇2020年开工的58个自然村已完成54家,未完成4家;大致坡镇、灵山镇、演丰镇、三江镇2021年72个自然村后根据现场实际调整,纳入治理的为66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开工,辖区内已完成57个自然村的主体施工,其余自然村正在推进中。

2.加大常态化管控力度,大气污染防治卓有成效1月1日-12月27日,美兰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位列海口市第一(包括桂林洋排名)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100的天数)为99.6%。严格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共出动321人次对113家企业定期巡查,及时处理涉及喷漆投诉件4件,处理率100%。开展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美兰区共11家民营加油站,其中,10家已完成整体工作计划,完成率90%。

3.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共出动人员178人次,其中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04家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家次。根据海口市危险废物重点产生、经营单位(危废量10吨以上)名录,共检查了15家重点产生、经营单位(危废量10吨以上),检查覆盖率100%。

4.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开展辖区内河长制水体监测工作。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按时完成每季度87条水体采样监测工作。2021年四个季度总体水质有所提升,应监测水体87条,实测水体77条,水质为类水的水体占比20.8%,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占比为5.8%,同比下降0.61个百分点。每月对演州河和南洋河及其支流水体进行监测,为河体治理提供数据支持,截至12月,已对辖区内演州河和南洋河开展了11次水体监测。共出动418人次配合各相关单位进行水环境调研23余次,共计抽查94家企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城区水体、乡镇水体及周边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查。

5.纵深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海口市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细化目标工作方案》,我分局草拟《海口市美兰区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细化目标工作分解实施表》,并完成印发。截至12月,共计收到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2345群众举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转办件33件,办结率100%。

6.强化环境辐射安全监督。共计出动二十余人次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检查,现场核查区域内核技术利用单位45家,企业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此项工作,管理上得到进一步规范。

7.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2020年12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新排查“散乱污”企业14家。其中7家“关停取缔类”中已完成6家,剩余1家企业已经移交市综合执法局环境监察支队进行查处;7家“升级改造类”中已完成7家。

8.依法落实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4至10月份共抽查25家,完成率100%。

9.积极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我局督促和指导辖区内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截至2021年11月,共有75家企业备案。经我局检查,所有备案企业均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发布,同时也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并组建应急队伍。所有应急预案都开展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会,并到我局进行登记备案。

10.持续开展环境统计相关工作。2020年度我区纳入环境统计年报的企业共有 29家。我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重点指标的数据填报、逻辑关系和数据计算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指导测算。目前,将核实结果上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六)其他专项工作

1.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项目创建。成立创建美兰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第三方技术团队对接与美兰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相关的职能部门,收集美兰区基础概况、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生态经济发展状况、生态制度、生态生活等多方面的资料。

2.全力配合演丰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通过对演丰镇和灵山镇进行现场调研,结合两镇的环境质量现状、现场调研的实际情况与“两山”创建成功典型案例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决定以演丰镇作为创建主体。目前已编制完成《演丰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第三方技术团队根据各单位对实施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项目环境管理方面。企业自主验收存在盲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待提高,需加强日常“三同时”验收监管。

“散乱污”治理工作未形成合力,“两段三清”措施,落实不到位。辖区大多数为中小微企业,不符合相关的用地选址规划,能进入园区规划的中小微企业数量极少,在整治取缔过程中,存在“另起炉灶,重操旧业”隐患,只堵不疏的方式增加管理成本,成效不大。

(三)农村生活污水施工存在困难。由于部分村民环保意识弱,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不理解,项目建设均不同程度受到村民的阻挠,导致部分设备因村民不同意接电及技术原因未能正常运行;少数自然村无法打开施工作业面。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政策、理解政策,增强信心,勇于创新,为自贸港建设献策献力。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项目创建方面

由于演州河水环境质量未能满足上级规定的考核要求,美兰区暂时未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申报要求,因此项目暂停。美兰区将继续深化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补齐短板,重点落实演州河水环境整治、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为创建工作扫清障碍,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农村污水治理方面

督促代建单位加快推进施工建设,确保按市定建设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任务。督促项目代建方,务必落实作为代建方的工作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严把工程质量,项目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主办: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5383955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194号 琼ICP备1900212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80002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