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6240387-2/2022-01178 分类: 规划计划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美兰区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6年02月14日
名  称: 美兰区环保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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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区环保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突出抓好环保审批、环境监察、环保宣教等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开展了水环境面源污染整治、环境保护大检查、仙月仙河环境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重点报告如下:

一、2015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严把环境准入关,加强环评审批力度

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及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下放行政权项》的有关规定,严格项目管理、严把环评审批关和项目选址关,从源头控制好污染源。今年共审批了66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了35家企业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核发了10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批准了工地特殊时段施工许可28件。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窗口受理、网上审批,彰显环保行政审批事项按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

(二)重视环境污染和信访事件的监察执法。

1、信访投诉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我局集中力量解决环境信访难点、热点问题。环监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首先主动与投诉人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切实了解他们的诉求;及时协调被投诉人,勘测现场,指导其进行整改。问题处理完毕后,及时回访,并听取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处理信访做到三及时,即及时调查,及时解决,及时反馈,赢得市民的充分肯定。今年通过 “12345”政府投诉热线,共处理环境投诉事件449宗,调查反馈率100%,处理办结率100%

2、监察执法

工业企业污染监察执法情况,下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的48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34家,共处罚款49万元。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促成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办理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主要是雁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和灵山镇污水收集排放工程。其中雁峰污水处理厂项目预计年底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后进行污泥接种调试、试运行后正式投产,灵山镇污水收集排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报市发改委获批(海发改投资函〔20151264 );同时协调大致坡镇,加强对大园村人工湿地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发挥减排效益。

推动第二批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目前灵山镇美庄村、演丰镇演南、群庄、美兰和塔市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下发到镇政府,各业主单位正组织实施。继续协调推动美兰区演丰镇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连片村庄生活污水湿地处理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工作和大致坡镇大园村、西排岭两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整改工作。积极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目前大致坡镇已申报2015年生态环保小康示范村的建设,材料已报送。

(四)推动监测站财务独立核算及监测体系建设

2013年下属监测站成立以来,其财务并未独立核算,根据编办要求,我局目前正在推动下属监测站的账户独立及开通财务专线等工作,确保年内完成账户独立核算工作。同时继续推动监测站监测用房、监测设备配置及监测技术人员学习培训等监测体系硬件和软件的建设工作。目前已委派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市监测站进行为期两个月跟班学习监测分析技术。

2015年监测站先后开展了仙月仙河、江东工业片区的南国食品、富康达饲料、新大食品(椰牛)等企业废水监测工作,为我局环境监察、执法提供参考依据。

(五)环保标志核发管理工作

今年我辖区新增了位于琼山大道的海口旺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黄绿标发放点,目前我区共有6个核发点正常开展机动车黄绿标发放工作。目前六个点共核发黄绿标总计为81548张,其中绿标78566张、黄标2982张。

(六)专项环境整治工作

1、大气环境整治

1)资料汇编。制定了《美兰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把工作层层分解、落实,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大气污染防治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区拟定了《露天焚烧垃圾管理办法》、《夜间烧烤及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及《美兰区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巡查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总结材料和相应制度上报市整治办。今年至今向市综治办报送进展材料3份,向区六大办报送周报进展10份。

2)明确责任。根据《海口市近阶段大气污染重点整治工作计划》和《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请示》的要求,我区大力整治城区、城郊主干道两侧、中心乡镇周边的垃圾焚烧点,与下辖的演丰、三江等4镇和海府、白龙等9个街道办签订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管理片区包干责任书共13份,各镇和街道也与下辖的村委会(居委会)签订相应的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管理片区包干责任书;并在春节前与海南大学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

3)重点巡查。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 切实抓好重点区域、主要城区、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的环境问题。先是会同海大后勤部门对海大大气监测点周边共15家食堂、餐馆进行检查,海大后勤部门已统一加装25台油烟净化器,以减少餐饮油烟污染,改善校园环境质量;再是对名门广场、望海国际等商圈开展环保排查,要求未办理环保手续的餐馆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

2、环境保护大检查

按照《海口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海口市美兰区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并召开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部署暨动员会议。截至目前,重点调查了272家排污企业,其中餐饮类134家、加油站企业25家、煤气加气站46家、娱乐场所8家、其他类59家,出动执法人员538人次,车辆321车次。下达《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的4家,下达《行政处罚》的10家,停止营业的1家。检查我区大致坡镇凤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发现违法建设项目;灵山镇已纳入主城区不需要在设立镇区的规划环评,演丰镇、三江镇的规划环评情况基本落实,大致坡镇的规划环评正在办理中;经过自查我区没有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梳理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及长期未得到解决的环境问题8条。

(七)学习“三严三实”,落实“马上就办、马上就改”

我局为学习传达市委孙新阳在党课上的讲话精神、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5月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会。全局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三严三实”的重要含义,切实提高思想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三严三实”为指导,严格要求自我,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结合“马上就办、马上就改、从我做起”专项活动,不断推进和谐美兰建设。

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区委重大会议精神,提高觉悟;积极落实“马上就办、马上就改、从我做起”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从思想上,不断提高职工的认识;从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认真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制定了《美兰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美兰区环保局“马上就办、马上就改、从我做起”专项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方案》和《美兰区环境保护局“马上就办、马上就该、从我做起”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并完成《美兰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以接受群众监督。

(八)深入基层开展环保宣教活动。

1、大气环境宣传

212日与市环保局到海甸恒福居商业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采用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现场向群众讲解保护大气的相关知识和环保政策,向市民宣传露天烧烤、焚烧垃圾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制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5000份,分发给海南大学周边各商户、居民和演丰各乡镇村民。

2、科技活动月

513日,美兰区在大致坡举行美兰区第十一届科技活动月开幕式暨科技大集市活动。我局与区科工信局、区妇联、区司法局、区科协、区农林局、区卫生局、区团委、区食药监局、区计生委、大致坡镇政府及海南移动海口分公司等十多家单位参与了活动。通过在大致坡镇大集市设立环保咨询点,为过往群众发放环保手册、宣传单、环保袋等宣传资料和物品,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并讲解环保政策及法规知识。通过科技活动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以及节能减排、绿色生活、低碳措施,传授环保科技文化知识,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生态环保建设,唤起广大公众都来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的意识。

3、世界环境日

今年65日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我局联合五贤社区居委会在国兴大润发广场上开展了纪念“六·五” 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活动通过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方式,引导市民树立绿色环保理念,增强环境意识、生态意识,自觉从衣食住行各方面做出绿色选择。一方面向群众发放环保法宣传读本、环保科普知识手册、绿色出行单页、环保袋等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向群众讲解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及接受投诉咨询。活动共组织发放各类环保科普宣传资料600余份,环保购物袋500个,营造了“践行绿色生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快机构建设,完成职能转变

1.根据《海口市美兰区机构改革方案》(美办发〔201553号)要求,我局更名为区生态环境保护局,转为行政机构。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更名为区环境监察局,加挂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区环境信息和宣教管理中心牌子。我局将配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做好人员过渡工作,完成相应行政职能的转变。

2.根据市政府《海口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海府办〔2015286号)文件要求,努力做好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的建设,完成122名工作人员的招聘和120处网格点的开办,确保区级网格和镇街网格建设到位,全面推动我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二)落实权项承接,平稳运行

现我局共承接权项9项,包括今年新承接市级下放的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辖区环境监管和执法职责,已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进行部分项目勘察、材料评审。明年我局将在行政职能转变的基础上,做好相应权项的划分、承接、运行、完善工作,开展排污费征收、环评报告审批等,确保各项权项平稳运行。

(三)严格监管执法,保障生态环境

1.加强监察执法。一是抓好噪声投诉和油烟污染查处工作,进一步摸清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力解决群众举报投诉,确保调查反馈率100%,处理办结率100%;二是重点强化市区商圈和人流密集地区餐饮业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生活环境稳定,减少环境污染。严格环境执法,明年处罚金额至少20万以上。

2.专项整治常态化。根据《美兰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落实环保综合督查第一阶段督查整改建议的工作方案》、《海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方案要求,建立日常管理、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巡查执法和材料上报,将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

3.应急应对。按照《美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美兰区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保大检查》等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不定期对我区水源地保护区、大气监测站点等环境敏感点进行巡查,尤其是10月至2月这段时间的不利气象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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