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6240387-2/2022-01177 分类: 规划计划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美兰区环境保护局 发文日期: 2015年01月09日
名  称: 美兰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工作总结与2015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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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工作总结与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以来,我局各科室紧紧围绕着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及各镇街、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治污减排措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严格环保监管执法,增强环境监测能力,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抓好生态专项治理、环保审批、环境监察、环保宣教等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主要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大力推进城市管理年等环保专项整治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围绕 四宜三养 最精最美省会城市的建设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为加强全区大气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吴树强区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气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为整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了使下达的目标任务推进有序、落到实处,制定印发了《海口市美兰区近阶段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按方案内容、标准和时限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针对具体工作中的不同情况,制定并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有效地改善了我区空气质量。

积极配合市环保部门,协调区有关部门开展了巡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餐饮油烟、道路扬尘、露天烧烤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确保了辖区内油烟和扬尘的污染防治。对海大监测点周边所有共70家餐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落实不到位的31家餐馆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令其限期整改,拒不配合整改的餐饮店,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现大部分餐馆已具备油烟净化器和隔油池等设施,并已申办排污许可证。此次对城区餐饮服务经营企业开展的大气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月以来,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一直保持在优良水平,连续5个月排名第一,环境保护部发布2014年上半年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海口市的空气质量再居全国第一。

2.完成东寨港红树林保护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一方面协助市环保局完成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周边演丰镇、三江镇和大致坡镇等3个镇范围内污染源的调查工作,并加强保护区周边的椰园海鲜店、演丰新塔市海鲜店、曲口海鲜第一家、连理枝农家乐餐馆、红林水庄等餐饮店的监管,严肃查处偷排污染物、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完成周边江东石材厂和大园石材厂路边厂区石材加工机械设备的自拆,达到停止生产的要求,规范了石材加工厂的经营行为。

3.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为做好辖区内水环境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根据《海口市2014年主城区及饮用水源地环境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美兰区2014年主城区及饮用水源地环境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区政府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就水环境面源污染所面临的环境问题进行部署,对照污染名录,全面落实了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了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水环境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环境污染情况得到遏制。

我局会同镇政府、区水务、区农林、区城管执法等部门多次到南渡江边和海甸岛沿海地段对污染名录进行现场逐一实地排查,掌握了虾塘、养殖场、洗车场的法人信息、确切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规模、经营证照等基本情况,确保整治做到有的放矢,最终确定整治目标为洗车场38家,虾塘点位4处(7家养殖户,共有虾塘约253亩,鱼塘约50亩),畜禽养殖户16家。同时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督促养殖户停止生产,目前虾塘、现鱼塘的生产设备已拆除并停止生产。6户畜禽养殖户已完成整治拆除工作,剩余10户已下发拆除通告,将于11月完成整治工作,4家海鲜酒楼已拆除船上洗手间等设施,建立污水蓄水池,与第三方签订污水清运协议并做好污水收运台账、发票的记录,杜绝了经营污水外排污染水域的可能,现已督促其向市环保部门申报相关环保手续。

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海口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美兰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坚持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强化污染防治。积极协调大致坡镇,加强对大园村人工湿地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持续稳定发挥减排效益。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源头管理,严把项目准入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发展,协助市职能部门做好超总量计划指标的新扩改建项目立项、(能评、环评)审批、用地、施工、信贷、工商登记、供水、供电等监管工作。

(二)组织启动编制环境保护规划。

多次与编制单位海口市环科院对接关于规划编制工作相关事宜,确定了我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目标和要求,并签订编制环保规划的技术服务合同,该院目前已完成我区范围内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环境风险点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等前期工作,进行科学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环保规划征求意见稿(初稿)。

()环境执法和信访调处取得新成效

1.严格审批制度

一方面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监测点、红树林保护区周边等敏感区域内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了市场准入;另一方面在严把环境准入关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做到项目的受理、审批、监督各个环节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谨、科学。同时按照《美兰区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规定要求,规范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期限、简化申报材料,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项目服务工作,方便了群众办事,确保强区扩权权限接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我局共审批了56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了42家企业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核发了10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

2.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今年是环境执法和环境信访工作执法力度最强的一年。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构建企业监管五查新模式(白天巡查、夜间稽查、投诉必查、项目突查、专项抽查),从多层次多角度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努力提高执法监管的频次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1)认真办理了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承办建议、提案共4件,办理结果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2)去年直播海南报导我区灵山镇东头村委会后良村存在猪场私卖死猪的情况,引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经区政府杨柳芳副区长带领区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调研,并作出重要工作部署,已要求该养殖合作社尽快停止生产并配合完成违建拆除工作,然而今年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巡查发现灵山镇东头村瑞兴发养殖专业合作社并未配合我区提出的拆除意见,未告知所有30户养殖户该养殖场所即将拆除,并照常收取了养殖户2014年租金,经局会议决定对合作社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该合作社想尽办法逃避处罚,我局于73日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将合作社的违建棚户进行拆除;(3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我局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监督管理,根据《海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订了相应的美兰区专项检查方案,加大饮用水水源巡查力度,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坚决整治影响饮用水源的各类污染源,确保饮用水安全,近年来,取缔保护区内1家畜禽养殖违规项目,目前水源保护区无严重污染水源的项目和超标排污企业,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对保护区开展了定期(每月一次)和不定期巡查,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施,对界桩、界碑、宣传栏等标志设施进行维护,检查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情况并编制了《美兰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等;4)强化对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以实时监督,预防私排、漏排情况发生。对各类企业下达环境执法文书112份,对3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年内共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处罚企业22家,罚款22.5万元;重点检查污染减排、饮用水源保护、信访突出环境问题等。

二是健全信访调处机制,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信访调处机制建设,信访调处效率进一步提高。在环境信访调处机制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三块工作:(1)建立恳谈会协调机制。建立协调沟通会议机制,让群众了解了环境污染对生活的影响及维权途径,更重要的是企业与群众拉近了距离,联络了感情,消除了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产生。(2)建立了定期排查化解、重点疑难信访领导包案、初信初访快速处理、环境信访问题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这样有效提高了信访处理效率。(3)主动会同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解决市民投诉的难点问题。问题处理完毕后,及时回访,并听取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及时调查,及时解决,及时反馈,赢得市民的充分肯定。尤其噪声污染整治效果显著,针对居民生活区周边酒吧、夜店噪声扰民的问题,我局多次到蓝天路和滨江海岸酒吧一条街现场进行了解和巡查,并组织监测人员对夜间酒吧噪声进行实地监测,确实是噪声扰民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通过“12369”环保投诉专线和“12345”政府投诉热线,共处理环境投诉事件287宗,处理办结率100%,调查反馈率100%。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较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四)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路线活动,扎实开展党建主题活动。

今年我局新调入几名党员,符合党支部设立条件后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紧盯四风顽瘴痼疾彻底改。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基础上,前后接续、力度不减,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特别是文山会海出现反弹等问题。

我局首先从自身抓起:是加强学习,坚持定期学习会制度。每月党政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90分钟,通过常抓不懈,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都进一步提高。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班子成员都要过双重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民主生活会成为交心会、团结会和鼓劲会,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整体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党建工作标准化的要求,着力创新组织设置,打造过硬队伍,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激励保障,建设活动场所,推动基层党组织功能转型,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水平。是坚持实行民主集中。成立基层工作领导小组,并不定时召开党政重大事项讨论会议,班子成员共同商讨重大事宜。

然后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按照区委的有关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学习新党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二十一条规定内容,提高干部对政策、规定等理论知识进一步的理解和领悟;并通过开展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我局职工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并明确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要求我局每位党员对照材料查找自己的思想之陋、行为之垢,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密切联系群众;重点剖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做到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整改措施实的检查对照以提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意识。

再是强化监督,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党务政务监督。主动公开重大决策事项、财务开支情况等群众关心的内容,按季度更换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将环境监察、环境投诉、环评审批等工作动态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增强党务政务及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今年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各项职能建设要求,我局积极向上级党委申请并成立党支部后,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开好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把党性分析、对照《廉政准则》自查等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台风“威马逊”登陆我省时,我局领导班子与党支部全体党员连天无休的到新埠岛三联社区和白龙街道五贤社区联络点进行帮扶,购买抽水泵,矿泉水、方便面、扫把簸箕、雨衣等急缺物资用于灾后清理工作;台风过后因环卫工人忙于清扫任务,加班加点至晚上仍无暇吃饭,我局为可敬环卫工人们的送去晚餐和饮水。并多次派出工作人员协助海甸岛三东路环卫清扫工作。

(五)农村环保工作稳步推进

是以演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镇建设为契机,切实推进演丰镇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项目工程,主动和上级环保部门协调,协助区水务局、统发公司等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的办理工作,深入建设现场解决相关环境问题。完善我区环保基础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回用率,树立示范标准。是加快演丰三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进步伐,积极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督促业主单位演丰镇尽快进行施工招投标并开工建设,推动农村环保工作发展。是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我区《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城市管理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整治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农村面源污染,增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是深入乡镇、社区,积极指导其开展生态文明乡镇、生态村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拓展绿色创建载体,进一步提高绿色创建质量和规模。我局根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乡镇”、“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各镇街按照《评定办法》,结合辖区文明生态村创建的实际,指导其编制符合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创建方案,督促、配合申报乡镇按照创建方案和创建指标扎实开展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舆论宣传等项工作。今年有大致坡镇福山良村的“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推荐申报,椰林社区和滨海华庭等2个小区“绿色社区”推荐申报工作。

(六)承接机动车环保标发放工作

7月市环保局下放机动车环保标权项以来,在局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不仅制定了相关的申办流程和人员的管理考勤制度,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以便民行动为突破口,监管与服务并举,依法行政与强化治理并重,而且为做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还制定了定期巡查制度、标志领取登记制度、监测报告存档制度和监督举报电话等措施。并在国庆前后,因101日起未申标机动车上路将罚200元扣3分的措施,群众集中办理出现高峰,随同市环保局一同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各检测点依流程、按制度办理,严格查处违规办理。核发7920个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中绿标7748,黄标1172。为切实有效的做好机动车污染管理,为我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七)环境宣教形式有所创新

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日,强化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精神文明风尚和生态文化氛围。

是于“4.22”世界地球日,在海甸恒福居商业广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以“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为主题的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一方面采用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围绕宣传主题,现场向群众讲解“世界地球日”的相关知识和环保政策,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爱护地球,保护家园的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减少碳排放。共发放《环境污染事件公众应急手册》、《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服务100多人次。另一方面,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恒福居及海大北门周边餐饮铺面,编辑制作《餐饮企业环评审批办事指南》宣传彩页100余份,并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宣传材料,主动逐家上门宣传讲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是结合 “6.5”世界环境日,市、区两级环保局、演丰镇政府、琼山区法院等部门于当日联合在演丰镇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结合统筹城乡示范镇建设特点,通过悬挂环保宣传横幅、发放环保宣传读本和环保袋、宣传扇等形式,重点宣传和普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倡农村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时设置了环保法律咨询点,为村民详细解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细致解答与环保有关的法律咨询,并公开受理群众投诉,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踊跃参与。共发放《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环保袋、环保杯、环保宣传扇等宣传品300份,接受群众咨询服务500多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普及了环保知识,倡导了环保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村民从自身做起,自觉共同参与和支持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携手共建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农村。

是开展环保进校园活动,联合市环保局邀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专家举办环保知识专题讲座,围绕“我国环境状况;怎样保护环境;我们应该为保护环境做些什么”的主题,为海口十中的200名同学开展宣讲活动,鼓励和号召同学们关注环保、宣传环保、参与环保,做一名环境保护践行者。

是会同各有关单位在三江镇集贸市场开展了“海口市美兰区第十届科技活动月开幕式暨科技大集市”活动。活动现场,我局工作人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咨询活动。以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手册、环保挂图、环保购物袋,热情为群众提供了政策法规咨询、农村环境污染、环保知识解答。当天共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加强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疑难咨询100余人次,通过科技活动月,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对环保科技知识的了解,对于倡导绿色生活、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八)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全力推进项目的建设。确定由局一把手秦立双局长全面负责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坚持每周下项目工地至少1次,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主动与项目单位,市、区级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该项目建设过程比较复杂,同时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手续办理,我局多次协调区财政、园林等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税务、移植等方面的问题。九鼎水郡项目建设高效推进,进展迅速,确保了我局2014年重点项目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2014年计划投资1.6亿元,累计投资占年度投资计划的百分比103%。项目已完成所有建筑及安装工程,具备组织竣工预验收的条件。

二、存在问题

(一)非法污染企业反弹快,监管难度大。

由于受利益驱动,部分非法污染企业总是难以走出整治一反弹一再整治一再反弹的怪圈,久整不死,久治不下,且大部分非法污染企业规模小,很容易反弹生产,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二)环境执法能力亟待提升

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刚性不足,是导致目前环境执法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主要因素。但环境行政执法的设施设备不齐、培训不足、业务能力不强也使得执法效果大打折扣。近年来我局环保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整体业务能力比较薄弱。环境监察虽然配备了一些现场执法的仪器设备,但还达不到国家环保部规定的装备标准。多方面的因素共同叠加,导致环境执法工作成了工作中的一块短板,无法适应当前环境形势的需要。

三、2015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新环保法宣传教育

2015年新环保法开始施行后,我们将重点围绕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开展一系列环保宣传活动。解读新《环境保护法》的亮点和特点,解答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通过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相关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新环保法,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

(二)继续完善我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挥环保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区委、区政府综合决策提供服务。2015年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与《海口市环境总体规划》做好对接,继续进行我区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力争在2015年底前完成我区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将规划通过各级审查用于指导实践。

(三)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

按照《海口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坚持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继续强化污染防治,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通过严格执法,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

(四)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污染反弹。

针对辖区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整治工作。探索水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对辖区水环境面源污染的环境监察执法;要继续开展大气环境整治工作,针对具体工作中的不同情况,制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持续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促进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进一步强化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

完善对环保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抓好环保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环境监察、监测队伍的技术、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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