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1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监测工作
项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
主管部门: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评价时间: 2021年 4月21日至2021年 4月29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
上报时间:2021年4月30日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监测工作
指标
类型 |
绩效
指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调整后绩效目标(如有) |
绩效标准 |
优 |
良 |
中 |
差 |
产出
指标 |
按时完成 |
四个季度按时完成监测 |
|
按时完成4个季度的监测 |
按时完成3个季度的监测 |
按时完成2个季度的监测 |
按时完成1个季度的监测 |
成效
指标 |
按时完成 |
四个季度按时完成出具监测报告 |
|
四个季度按时完成出具监测报告 |
三个季度按时完成出具监测报告 |
两个季度按时完成出具监测报告 |
1个季度按时完成出具监测报告 |
项目基本信息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实施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
生态环境局 |
主管部门 |
海口市美兰区政府 |
|
项目负责人 |
陈巧婷 |
联系电话 |
0898-65326829 |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 |
邮编 |
570105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 一次性项目( )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00 |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
99.4653 |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
市县财政 |
100 |
市县财政 |
100 |
市县财政 |
99.4653 |
|
|
其他 |
|
其他 |
|
其他 |
|
|
|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9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3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8 |
|
社会效益 |
8 |
6 |
|
环境效益 |
8 |
7 |
|
可持续影响 |
8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7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96 |
|
评价等次 |
优 |
|
三、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项目评分 |
签 字 |
|
陈巧婷 |
科员 |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 |
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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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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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曾柱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陈巧婷
2021年 4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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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是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是主管全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为行政单位。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经常性项目。
2、项目用途:用于解决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监测工作费用,水体环境监测费用。
3、项目主要内容: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科学监测、综合评价、测管协同原则,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提供科学依据,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三)跨年度项目的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无跨年度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100万元,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实际使用资金99.4653万元,主要用于考核监测环境委托编制监测报告费以及水体监测费用等委托业务费。水体资金使用率为99.4653%。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资金属于专款专用资金,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支出票据和凭证由财务部门审核,局领导审批,大额资金支出需要经局会务研究决定,再报送国库支付局,经过层层审批后支付,账务由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由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为贯彻落实《环境局》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局领导组织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和编制项目运行方案,确保高效有序的进行保障日常生态环境质量检测和考核评价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规定》和《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规定对项目的实施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项目经办人根据通过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办公室财务岗按照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项目的招标、实施、付款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按照通过的通过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的管理具体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明确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的责、权、利,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不断积累项目管理和实施经验,提高单位的项目管理和实施水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本项目预算投资金额10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1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99.4653万元,项目资金节约5347元,项目实际支出不存在超预算现象。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本项目预算投资金额100万元,实际使用金额99.4653万元,占预算资金的99.4653%。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把关,通过减少不必要的活动等措施节约项目经费。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编制项目运行维护方案,按照政府采购、签订合同、运行维护等环节进行项目管理。截止2020年12月底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成,根据项目实施后付款要求,余款在2020年第四季度支付。
(2)项目完成质量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根据项目运行维护方案,细化运行维护任务,合理配置资源组织信息系统运维,建立项目控制管理机制,规避项目风险,确保了整个项目的质量,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已完成2020年度第一至第四季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监测工作,完成情况良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监测工作的实施,通过公开招标、评定、媒体公示最终确认委托第三方进行此项目的开展。这样既节省了每年所需的检测费用,又能够定期地监测地表水、污染源、空气等,收集和整理生态考核指标材料,有利于编制监测质控报告。并将电子成果上传至国家生态功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信息系统。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监测工作,通过定期对生态环境的检测,提高了监测地表水、污染源、空气的准确率,细化了各项环境监测指标。确保了考核监测工作的稳定运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认为项目后续可持续效果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上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自评结果为优秀(具体评分情况请看附件3)。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本项目的资金全部是区财政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严格按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执行,严格按照现行的会计管理办法,作到项目专款专用。
项目运维与设备购置资金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汇给项目承建相关单位。所涉及到的账务,核算站工作人员通过账务核算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本项目是经常性项目,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较多,信息系统运行稳定程度、环境、政策、监测市场价格等决定着项目资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