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9527-9/2023-00089 分类: 公文直通车;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美兰区三江镇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0日
名  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居新马工作站村庄规划(2021-2035)的批复
文  号: 海美府函〔2023〕295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居新马工作站村庄规划(2021-2035)的批复

海美府函〔2023〕295号


三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居新马工作站村庄规划(2021-2035)的请示》(三府发2023〕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居新马工作站村庄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新马村规》)。新马工作站以“产村一体,一区一业”产业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粮食、林果、蔬菜、水产养殖,建立以农业旅游、研学教育、文化传承等为重点的产业体系,打造以休闲旅游为辅特色村落,适度发展以民宿、体验为主的乡村度假旅游产业。你镇应当坚持村民主体地位,解决突出问题,引导基础、公共设施高效配套。

二、你镇应严格实施《新马村规》,镇政府及市资规局美兰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应根据村庄规划开展管理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突破规划指标。

三、你镇应当加强村庄规划的宣传普及,加强对《新马村规》实施的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遵守和执行村庄规划并纳入村规民约。

四、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新马村规》的详细性规划,是新马行政村域范围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乡村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修改或优化村庄规划,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236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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