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居三江湾工作站村庄规划(2021-2035)的请示》(三府发〔2023〕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居三江湾工作站村庄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三江湾村规》)。三江湾工作站产业发展布局为“一心、一带、三区”产业结构,严格落实三江湾西侧东寨港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保护要求。利用村域北侧万亩水产养殖池塘发展生态海产养殖,利用村庄中部万亩农田强化果蔬、热带花卉种植,打造果蔬种植基地和花卉种植基地。你镇应当坚持村民主体地位,解决突出问题,引导基础、公共设施高效配套。
二、你镇应严格实施《三江湾村规》,镇政府及市资规局美兰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应根据村庄规划开展管理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突破规划指标。
三、你镇应当加强村庄规划的宣传普及,加强对《三江湾村规》实施的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遵守和执行村庄规划并纳入村规民约。
四、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三江湾村规》的详细性规划,是三江湾行政村域范围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乡村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修改或优化村庄规划,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