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居新埠洋工作站村庄规划(2021-2035)的请示》(三府发〔2023〕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居新埠洋工作站村庄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新埠洋村规》)。新埠洋工作站以“一轴、三区、多点”的产业发展格局,在加强现状瓜菜种植的基础上引进多品种优势瓜果类农产品,发展温室农业、观光农业、乡村民宿客栈、农家乐、农副产品销售等产业体系,并融入当地特色文化。你镇应当坚持村民主体地位,解决突出问题,引导基础、公共设施高效配套。
二、你镇应严格实施《新埠洋村规》,镇政府及市资规局美兰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等职能部门应根据村庄规划开展管理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突破规划指标。
三、你镇应当加强村庄规划的宣传普及,加强对《新埠洋村规》实施的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遵守和执行村庄规划并纳入村规民约。四、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新埠洋工作站的详细性规划,是新埠洋工作站行政村域范围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乡村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修改或优化《新埠洋村规》,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