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党组,各镇党委、街道工委,区直属机关各部委办局:
经区委研究,决定:
林芳武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其区扶贫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吴亚毅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其区扶贫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符少飘同志任演丰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兼);
范海明同志任三江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兼);
龙彬彬同志任大致坡镇党委委员、副书记(兼);
徐应宇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二级主任科员,其区扶贫工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郑香琼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四级主任科员,其区扶贫工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职级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免去何传就同志演丰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江明同志演丰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免去李刚钢同志三江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符仁海同志大致坡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因工作调动,免去谢飞强同志区委组织部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因工作调动,免去黄烨同志区委组织部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因工作调动,免去张莹莹同志区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海口市美兰区委
2021年8月25日